第117章

    第117章

    这的确是记录此事的册子!

    大婚当晚,是没有记录的。

    但荣王出殡的当晚,却是有登记。

    次日,也有一次登记。

    然后是第三日。

    后面就没有了。

    所有的记录,不但都盖了司徒舜的印鉴,甚至还有他的亲签!

    由此可见,这本册子根本不是下属录入,而是荣王司徒舜本人亲笔所记!

    看笔迹,也并非同一时间写下来——也就是说,绝非造假。

    当然,更不能是,为了应付今日的审查临时写出来的。

    司徒涯盯着册子看了一会儿,复又抬头看向依旧垂眸的都君,说道:“此本册子,朕会封存入档做证据。”

    都君抱拳行礼:“皇上英明。”

    之后,审问其他人,都走了一个过场。

    全部问完,已经申时末。

    晚膳的饭点都已经过了!

    但御书房还是第一时间下了圣旨:

    表明了几点:

    一,荣王妃腹中胎儿,经皇帝亲审断案,确为皇家子嗣无疑;

    二,荣王妃为荣王守节,为荣王留下血脉,非但无过、甚至有功,绝不容他人玷污。

    日后,若再有人就此事向荣王妃泼脏水,死罪论处;

    三,秦家嫡女若华,于十里玉潭故意将荣王妃推搡落水,谋害皇嗣其心可诛。

    皇帝念帝师启蒙之恩、荣王妃念姊妹手足之情,留秦若华一命。

    死罪可免活罪难逃,即日起,将秦若华贬为庶民,从此不得享官家女眷待遇!

    秦家若再求情,同罪论处!

    荣王已故,但荣王府还能有后,君九悔是大功臣。

    她理所当然的,得到了各种各样的赏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