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7章(第2页)

    “你要是拿,给你二十五,我二十三进的。”老板一口给了个最低价。

    陆向晚半点都没犹豫就要了十套。

    拿下这十套衣服,陆向晚又在店里挑了十来件上次走得快的毛衣。

    然后又捡着中低档的衣服挑了一些,厂里大部分消费主力还是家属,卖毛衣的时候她就发现,家属看得多,买得少,不少三十多快四十的家属就舍不得掏钱。

    那些大部分都是像孙颂芝一样的人,家里孩子多,花在自已身上的钱少之又少。

    不过哪有女人不爱美呢,只要有适合她们价位的衣服,质量再看上去好些,她们一样会为了美而买单。

    顾建勋是不懂这些的,就看着陆向晚把一摞一摞的衣裳往尼龙袋子里装。

    等所有衣服装好,他很自觉的上前把尼龙袋子接了过来,他来就是帮媳妇扛麻袋的,老公劳工,他乐意给媳妇当一辈子的劳工。

    陆向晚付了钱,带来的钱就花了个七七八八,男装这次她是不打算进了,不过她倒是打算给顾建勋从头到脚置办一身行头。

    王项明不是说省里要来领导,从厂里选一把手的备选人,既然顾建勋有望成为这个备选人,那适当的穿的好一些也是应当的。

    俗话说人靠衣装马靠鞍,顾建勋的衣服就那么两套,还全是部队留下来的旧衣服。唯一的一身新衣服还是两人结婚时买的那套白衬衣黑裤子。

    她做为他的媳妇,衣食住行的她都得操着心,她的男人在外面当然要最抢眼才行。

    带着顾建勋去了男装店,陆向晚亲自给他挑了身秋装。花格子的毛衣配上一条咖色的毛呢裤子,外面再搭一件浅咖色的毛呢大衣,顾建勋被打扮的活脱脱像港产剧里的明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