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9章(第2页)

    “刚刚我已经把‘你这美容店的价目表和我跟你之间的对话’,发给我助理了。我助理很快就会把‘价目表和我们之间的对话’发到网络上。”

    “美发店老板你应该知道网络的传播能力,尤其是这种跟网友们平时生活息息相关的消费欺诈行为,网友们关注度肯定会很高。我相信很快,你这美容店就会在网上‘出名’了。”

    美发店老板的脸色很不好看,她刚才看到慕心进店的时候,拿着手机在跟人发信息。

    没有想到,就那么一会儿,这人就把她店里的价目表给拍摄下来,并发到助理那里了。

    “你在威胁我?”美发店老板沉声问。

    “你想这样认为也可以。不过,我说的也是事实。”

    慕心挑挑眉又说:

    “现在我在打电话给工商局,再请工商局的工作人员来评评理。”

    “一旦工商局工作人员来,那他就要直接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来处理了。”

    “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根据这条规定,你们不仅要退回她刚刚付给你们的钱,还要赔偿三倍的钱给她。”

    “除了赔偿给她外,你们还会受到工商局的罚款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