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3章(第2页)

    但论及见过的世面,以及对文坛的造诣,未必有秦默高深。

    秦默虽然没写过几本书。

    但是他看得多。

    上辈子就是书虫。

    网络文学看得不少,传统文学也常常点灯夜读。

    读书是最好的增长见识途径。

    在这种时候,秦默不打算隐瞒自己的实力了。

    “老路子是什么意思,难道你还觉得应该创新?”

    “现在时间紧迫,能写出来就不错了。”

    “对啊,还要啥自行车。”

    “传统文学的天花板就在这里坐着呢,还想咋突破?”

    地下的人并没有窃窃私语,而是在心里非议。

    要想达到创新谈何容易?

    又不是给炒蛋翻个面。

    “这是我整理的几个想法:”

    “活着、麦克白、罗密欧与朱丽叶......”

    秦默把那些耳熟能详的书籍,做了一一介绍。

    介绍的时候,秦默掐头去尾,替换人名地名时间,只是把核心故事的点稍微描述一下。

    尽量让大家伙觉得:这只是一种灵感。

    但发生的故事背景,可以是夏国。

    明明发生在差不多的时空背景下,却觉得分外熟悉。

    不知怎么的,于华的表情变得逐渐莫名疑惑。

    “这些,都是你早就准备好的吗?”

    “我光是听你介绍,就觉得画面感很强了,那你为什么不自己写?”

    “我们公然剽窃你的想法,这不好吧?”

    “这怎么能叫偷呢?”

    “文化人之间,哪有什么偷不偷的。”

    “爱情故事并不是一个人的专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