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第2页)

    “我既然治不了你,那我就让你当众出丑。”

    论创作实力,他自以为只是比秦默差了那么一点点。

    但是秦默并不算是这个世界上唯一有才华的人啊!

    不是还有木偶大神吗?

    只会唱《喜欢你》有什么了不起的?有本事去唱《起风了》和《青花瓷》呗。

    音域跨度之大,风格变化之多,绝对不是秦默这种过气歌手能够把握的!

    “咋了老大,是有什么最新情况吗?”

    鸡雄急吼吼地跑进寝室。

    上回被秦默“坑”了两万多块钱,一想到这件事,他的心就像滴血了似的。

    如果说孙正奇是为了挽回自己的公众倾向和女神的青睐,那鸡雄可是更心疼钱啊。

    “你听听这两首歌,是不是难度很大?”

    孙正奇随手指了指笔记本电脑。

    “确实啊孙少,这个人写歌不错,你怎么突然对这种流行歌感兴趣了?”

    鸡雄跟了孙正奇好几年了,知道他的本性,对音乐没什么建树,只不过是喜欢借着原创歌手的名头,到处泡美女而已。

    当然,狗腿子的心声是不能告诉正主的。

    “你说,要是让秦默唱这两首歌,他能唱得出来吗?”

    孙正奇推了把金丝眼镜,一丝奸诈闪过。

    “那肯定不行啊!这可是现在最火的原创歌手歌曲,翻唱哪有那么简单?”

    “你看看网上的这些翻唱歌手,个个都唱得那么烂,怎么可能唱得出原唱的味道神韵?”

    “在真正有难度的作品面前,一切努力都是纸老虎,更何况是秦默?”

    秦默当年再有才,也只是区区潜力新星。

    孙正奇重新翻出秦默当年的黑料,很清楚这个货早已经被变声期毁了。

    也不知道吃了什么大补药,还是哪路神仙把他给点化了。

    但是金手指开的再多,也是有限的。

    孙正奇就不相信,一个熬了十几年的穷狗真能翻身?还真能牛过他?

    孙正奇把想法给鸡雄说了,并且还特地嘱咐,要等到人最多的时候执行计划。

    最好,是让秦默一次性身败名裂!

    秦默不是喜欢担当“天才”的名号吗?那就让他只能当几天的天才好了。

    反正这个世界的大部分粉丝都是喜新厌旧的,至少孙正奇是这么认为的。

    孙正奇还打算,只要等到秦默彻底臭了,他再去发布单曲,再花点钱找水军,找人夸夸自己,不就结了吗?

    天才的名号,他不稀罕。

    但是秦默,别指望靠着这个名号翻身!

    “我最后给你一次机会,要是这次你还能搞砸,毕业后别想进老子的公司!”

    “要是干得好了,上次那两万多块钱,我乘以十倍给你!”

    孙正奇恶狠狠的扔下一句话。

    鸡雄怔怔点头,随后换了一副狠毒神色。

    “不用您吩咐,我也知道怎么做。这个狗东西敢骗老子钱,迟早让他吃不了兜着走!”

    “我会让他知道,得罪孙少爷,没有好果子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