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文三不知 作品

第90章 常规赛终章

  全明星周末就这样落下了大幕,林禹成了这届全明星的最大赢家。

  毕竟一届全明星,有点含金量的奖杯也就单人单项的三分王、扣篮王,还有就是新秀赛的

  现在就不一样了,林禹在北美的影响力急剧上升,这个时候他接到的代言邀约,就不再局限于大洋彼岸的那片市场了。

  一言概之——他已经突破地域的限制,现在是真正意义上的全球巨星了。

  没错,这就是一场全明星给他带来的,听起来有点夸张,但事实如此。

  ……

  全明星周末之后,就是常规赛的冲刺阶段了。

  首先是交易截止日,每一年的交易截止日,都是nBA各大球队纠错的最后时机,错过了这个时间点,就没有下次了。

  不仅志在争冠的球队会在这个时候出手,一些摆烂的球队也会在这个时候出手。

  就像今年,交易截止日前华盛顿奇才就频频出手。

  在吉尔伯特·阿里纳斯因为持枪门被终身禁赛(持枪门一开始是终身禁赛,后来才减刑给了阿里纳斯复出的机会)之后,奇才就确定进入摆烂状态。

  交易截止之前,他们把奇才三个火枪手的另外两位送走了,和原历史一样,卡隆·巴特勒去了小牛,唐尼·尼尔森冲刺林禹失败之后,最终还是选择了卡隆·巴特勒这个B计划,不过现在的他可是后悔的很。

  要说对林禹的看好,他应该是最早表达出来的,但真正到了交易的时候他没能下定决心重注筹码,就此失去了得到林禹的机会。

  现在B计划的卡隆·巴特勒,他也很清楚,这只是一笔中看不中用的交易,没什么太大的作用。

  事实上,即便是前世11年小牛击败热火夺冠,卡隆·巴特勒也没什么表现,他早就因伤赛季报销了。

  另一笔交易,就是安托万·贾米森去骑士了。

  直到赛季的最后,骑士都在为勒布朗·詹姆斯的冲冠做不顾一切的努力,为了得到贾米森,骑士甚至不惜钻联盟规则的漏洞,先把扎鲁纳斯·伊尔格斯卡斯(大z)送到奇才,然后奇才裁掉大z,骑士签回大z。

  这笔交易,骑士送出去的,也就一枚确定不值钱的首轮选秀权,说他们是白嫖了贾米森也不为过。

  而这笔交易过后,骑士的阵容单看纸面就相当可观了,中锋主力有暮年鲨鱼,替补有瓦莱乔和重签的大z,大前锋是贾米森,虽然是前全明星,但这个赛季贾米森场均也有20+8入账,个人数据还是全明星级别的存在。

  再加上控卫场均17分的莫·威廉姆斯,除了得分后卫稍差以外,这套阵容属实是没什么毛病。

  交易完成的那一刻,全美都在鼓吹这支骑士。

  加上西部湖人依旧强势,23vs24就被媒体记者们重新拉出来讨论了。

  舆论一下子就离开了刚刚结束的全明星周末,对准了湖人和骑士,科比和勒布朗·詹姆斯。

  刚刚大火了没几天的林禹,一下子就清净了。

  在林禹看来,清净是一件好事,当敌人不再关注你的时候,就是你潜下心来搞个大新闻的时候。

  但丹·费根似乎不这样认为,他有点着急,很希望林禹这个时候能再搞出一个大新闻,重新把舆论的目光吸引过来。

  这就有点,皇帝不急太监急的意思了。

  不过林禹能理解丹·费根的想法,他知道是怎么会一回事。

  这个时候的丹·费根,应该已经明白林禹大概不会再和他续约了,这个时候,他的想法就变成了,尽可能的拉着林禹签下更多的代言合同。

  这就不得不提经纪人的收入来源了,一般来说,一个经纪人的收入大概可以分为两大类——

  一类是球员的工资分成,工资分成很低,最高也就4%。

  换算到林禹身上,他这个赛季的工资只是88万美元的底薪,税前丹·费根也就只能分走不到4万美元。

  这大概也就能解释了为什么林禹大火之前丹·费根都不带搭理林禹的原因了,一个赛季税前收入不到4万美元,对丹·费根这种身价的经纪人来说,实在就是蚊子腿,在那个时候的林禹身上花费时间,就等于是浪费时间。

  另一类,就是球员的代言分成了,这类收入的分成,最高20%。

  顶级明星球员一般会给经纪人比较低的分成,10%左右,林禹当初属于是求着丹·费根签约,所以他给了20%的分成。

  这里,就能解释为什么丹·费根这段时间的态度都这么好了,林禹还要换掉他?

  因为林禹也不是一点代言收入都没有的,事实上,作为一个华夏球员,即便是在林疯狂大火之前,他也还是身背了几份金额不大的代言合同的。

  比如,匹克的那份一年球鞋合同,再比如,可口可乐公司也曾短暂给过林禹一份国内代言合同,这些丹·费根都分走了20%的代言费。

  可丹·费根赚了钱,还是对林禹不闻不问,这就是林禹一直看不上丹·费根的主要原因了。

  而这个时候丹·费根热衷于给林禹签下大量代言合同的原因,就是这20%的分成了。

  虽然林禹签约,只能拿到第一年的代言收入,丹·费根也只能分走第一年代言收入的20%,但考虑到林禹现在的身价,这已经是一笔不菲的收入了。

  尤其是,丹·费根现在重点盯上了林禹还没有尘埃落定的球鞋合同。

  以林禹现在的身价,球鞋合同年均要没有千万美元,那都不予考虑。

  一份合同签下来,丹·费根直接就能得到税前200万美元的收入,动动嘴皮子就能赚钱,何乐而不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