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怀中的猫 作品

第三章 生肌剔骨,丹名血荣

  天灵说的两日还真是准确。

  一直在床上迷迷糊糊了两天,当怀表上的时针恰恰走了四圈,天灵就出现在了自己面前。

  此时的她身着淡蓝色流云暗纹镶白边常服,类似风衣与深衣的结合,很经典的款式,不论男女老少都可以穿,且经久不衰。

  用蓝色发带挽的长发与衣服下摆一齐垂至小腿,耳朵上别有一只小小的玉兰型钻石耳钉,五彩缤纷闪耀着。

  额前是斜斜的遮眉刘海,腰系一条白玉麒麟带,黑色宽松的长裤扎在长筒流云靴里。

  并无其他配饰,可她整个人看起来却是英姿飒爽,神采飞扬。

  慕子煜不由得心中暗赞一声,脸上露出笑容,刚还有些昏昏沉沉的脑袋顿时也清醒过来。

  天灵拿着什么东西,带着一阵香风在床边坐了,先是很古怪地看了慕子煜一眼,然后直接无视了他傻兮兮的笑,一手掀开了被子。

  “怎么还没好,小鱼儿,你之前吃过什么不好的东西吗?”

  慕子煜也随着她的目光看去,随着绷带一层层解开,露出那狰狞可怖伤口。

  已经过去了这许多天,它竟是一点愈合的迹象都无,透过伤口,隐约中还能看见体内跳动的内脏。

  “没有,从我掉下来开始,就什么东西都没吃过了。”

  这几天都靠灵气撑着。

  天灵上上下下看了几眼慕子煜。

  只见他脸色红润,目朗神清,没有中毒的迹象。

  天灵不由得皱了皱眉。

  “你给我说说,你是怎么掉下来的。按你现在的身手,总不能是脚滑了吧?”

  慕子煜心想还真被你猜中了。

  “我是被一群蝙蝠追了,然后踩空了掉下去的。”

  “咬着你了?”

  “应该没有吧,我没感觉疼。”

  毕竟有那么多伤,哪儿还分辨的出来。

  将东西放在一旁,天灵先为慕子煜换了药,又逮着他将全身上下都找了个遍,最后在耳朵后面找到了小小的两个孔洞。

  她才不管慕子煜现在是不是脸红心跳浑身发烫,麻利地将架子上几瓶子不知名液体混合在一起,强喂着慕子煜喝下,又碾碎了草药敷在伤口上。

  做完这一切,她才对着慕子煜笑了笑道:“应该是种花毒蝙蝠,伤口可能会难愈合些,到不致命。”

  紧接着,她从刚才拿进来的那堆东西里取出一个水晶瓶子,里面装着一枚赤红色的丹药。

  “五等丹药,血荣丹。生肌止血,药效温和,用来治疗你这样创面大的伤口最合适。”

  慕子煜接过来细细看了,和弈玄炼制的血荣丹不分伯仲,可见天灵也是位炼丹大家。

  丹药从九等到一等,越强大的丹药越是难以炼制,天灵能够在两天中炼出个五等丹药,至少在北辰大陆大部分地区都是得尊敬的存在。

  “你快些好起来吧,等你好起来我们就成亲。”

  慕子煜正小心翼翼将那血荣丹吞进去,听得天灵脸不红心不跳,语气平淡说出来的话差点噎住。

  就像是做好了饭让他赶紧回家吃饭一样。

  轻松,自然,毫不在意。

  甚至还有点迫不及待?

  天灵的表情有些怪,嘴角的笑都带着点嘲讽:“不然,我怕你后悔。”

  最后,天灵将慕子煜的匕首还给了他:“比起我,你更需要它一点。”

  “它叫“黯华”,这是我送给你的,已经是你的了,我现在只是代你保管,随时可以拿走。”

  “黯华?听着还成,那我就将就用,不改名了。”

  “这是我姐姐送给我的生日礼物。”

  “哦,原来是这样。我明日再来,你好好休息。”

  没有过多的停留,也没有和慕子煜继续交谈下去的想法,天灵转身就要走。

  连着两天躺在床上无所事事,也没有什么东西解闷,如今好不容易有人说话,慕子煜怎么舍得让她走。

  “诶,灵儿,再陪我说说话吧。”

  天灵刚要迈出门,闻言又转过头来,有些无奈:“我留在这儿,你就不要想好起来了。”

  这次,她没再给慕子煜挽留的机会,直接原地消失了去。

  “对了,不要一直叫我灵儿,听着怪渗人的。唤我天灵姐姐就好……”

  可以偶尔喊一次。

  隔日。

  “天灵姐为什么会在这里?”

  时针指向了数字十二,天灵准时出现在慕子煜面前,顺道带来了一碗凉热刚好的紫米粥。

  虽然一点味道也没有,味同嚼蜡,慕子煜倒是一脸满足的享受了。

  她笑着看慕子煜吃光了粥,舔净了碗,漫不经心道:“小鱼儿为何会在这里?”

  随手又从怀中取出一个漆黑的瓷瓶,倒出冰蓝色的丹药放在手心道:“服下,能够帮助你快速吸收血荣丹的药力。”

  她不会害自己,也没必要害自己。慕子煜没有丝毫犹豫,一口吞下。

  入口即化,微凉的感觉浸入四肢百骸,像是吃了颗柠檬薄荷糖,吐出来的气息都带着清爽。

  想要说的话,不知为何,慕子煜没能开口。

  分钟指向数字一,天灵消失在了慕子煜眼前。

  血荣丹的药性确实很温和。

  可惜慕子煜现在只是个凡胎肉体,磅礴的力量在深夜涌来的时候,直接让他痛苦哀嚎地离开梦乡。

  一夜的嘶吼,透骨的疼痛,直到将床单都扯破了去,慕子煜才终于陷入昏迷。

  时针指向了数字一,天灵拿着食盒出现在了慕子煜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