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2章

7月3日,转眼间就到了开庭的日子。

经过了几天的阅卷分析,林川对于这次庭审充满了信心!

一审的时候,吕先锋律师套用了侵权责任法,试图用安全保障义务来定水务部门的责任。

这本身就是在混淆定义!

因为安全保障义务针对的是经营性公共场所管理人!

而本案的事发地在西郊大坝的消力水池内,根本就不是具有经营性质的公共场所,何谈义务之说?

而且根据当时的庭审笔录显示,吕先锋在辩论的时候耍了个小聪明,利用道德绑架的方式,来阐述政府部门应当对群众的生命安全兜底的结论。

林川虽不认可这个结论,但是对方毕竟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于情于理,作为身负职责的政府机关,拿出一部分资金对受害者家属进行补偿,也是一个很好的化解矛盾方式。

然而对方似乎并不领情,把同情当做了理所应当?

既然这样,那你们就一分都别拿了!

……

庭审开始之前,就已经有不少网友守在直播间。

大家对于今天的对决也是非常期待。

一来是这个案件与大家的生活息息相关。

只要有河流经过的城市,大多数人都有逛河堤的经历。

甚至一到夏季,各种防止溺水的安全信息也会进行大面积推送。

然而即便是这样,据不完全统计,每年因溺水而亡的仍旧有将近约6万人,甚至已经快持平刑事案件的死亡数字了!

作为老百姓,其实大家也想知道,在这类案件中,作为政府机关的水务部门,究竟应不应该承担责任?

至于第二,大家还是很想看到江城两名新锐律师的对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