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0章(第2页)

说不好听的,又没人逼着你去冰面上行走!

这明显就是不想认吃亏,想要找个能兜底的衙门补偿!

在第三天的时候,网络上的舆论已经基本上形成了三种意见。

第一种意见是支持西城区法院的一审判决,认为判决没有任何毛病。

小孩还知道不能下水去玩,成年人更应当为自己的生命安全负责。

另外人家水务部门也占了三成的责任,多少也能为家庭挽回一些损失,算是很圆满的判决了。

第二种意见则截然相反。

他们认为水务部门既然是政府的行政部门,就应当对相关的水域进行严格管理。

像这种既无设置警示标志,又不安排巡检员,本身就是失职!

而且在堤坝这种地方,更应该加强安全责任,这样才不会对周边群众的生命及安全造成危害。

而第三种意见算是一种折中说,这一部分人认为双方都有责任。

认为双方应当五五开或者四六开较为合适,毕竟水务部门是较为强势的一方,应当承担大部分责任!

但无论网友如何争论,水务部门应当承担责任是所有人的认知!

就在网友讨论的不可开交的时候,江城中院的官网上也公布了二审开庭日期及相关信息。

319江城西大坝溺水案,将于7月3日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

上诉方:李秋菊,系死者田忠昌的妻子。

上诉方:田明明,系死者田忠昌的儿子。

上诉方代理律师:有道金莱律所,吕先锋

被上诉方:江城市水务局、西城区河道管理处

被上诉方代理律师:

正经律所,林川

正经律所,张铭

开庭信息公布以后,瞬间便在网络上引起了热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