佚名 作品
第3674章(第2页)
秦鹤林身份特殊,所以一直都是以李静名义与于娜合股,而且也是李静在帮忙掌管这些生意上的事。
这些钱秦鹤林没拿,也没过问过,当初秦鹤林之所以答应与于娜合股,第一是因为想要偿还因为洪月治病欠萧建安,最后这笔债转移到了李静身上,秦鹤林主要目的是还债。其次也是想着要为洪月以后的生活做点储备,他总不能拿着周茜的钱去养洪月吧。
这几年下来,与于娜合伙的生意具体赚了多少钱秦鹤林不清楚,也没过问过,即使李静要找他汇报一下他也不听,都是让李静帮忙管着就行了。
只不过在秦鹤林来到甘凉之后秦鹤林就给于娜打电话要求退股,退出合伙经营。
秦鹤林这么做原因很简单,现在的他离开了江南省,没时间再去给于娜的生意帮忙了,而且人走茶凉,他在江南省的那些关系也随着他的离开而消散,他也没这个能力再给于娜帮忙。
不仅秦鹤林离开了江南省,胡光祥也调走了,秦鹤林最近与胡梦欣打电话时胡梦欣告诉秦鹤林,好像赵宏健也快要从江南省调走了。
所以现在秦鹤林也没办法再给陈武宁“保驾护航”。
虽然于娜从未提起过要秦鹤林退股,但是秦鹤林这个人有自知之明,既然你不能再给别人提供帮助了,那怎么还能继续拿别人好处?这种事秦鹤林做不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