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2章 李爱民番外
我叫李爱民,是21世纪一名刚刚从警校毕业的实习警察。
那天我领完毕业证,正高高兴兴的要去警察局报到。
但在路上的时候遇到了一个当街抢劫的抢劫犯。
这不正好撞我木仓口上了吗?
作为一个正义感满满的实习警察,此时在我的眼睛里,抢劫犯已经不是抢劫犯。
而是一个明晃晃的三等功。
我捋了捋袖子就冲了上去,三下五除二就把抢劫犯摁在了地上。夶风小说
开玩笑,在警校的时候,我可是考的第一名呢!
我在众人的欢呼声,押着抢劫犯去了就近的警察局。
把人送到警察的手里,做完笔录,留下我的信息后,我就喜滋滋的从警局离开了。
哪里会想到,乐极生悲呢,在踏出警察局门口的时候,被绊了一脚。
我清楚的感觉到,自己直直的倒在了地上,摔了一个狗啃泥。
随后,我的灵魂就飘了起来,但是我的身体却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的。
我看到警察局里那些未来的同事们,着急忙慌的把我扶起来。
其中一位同事,把手指放在了我的鼻子下,我还在想,试一试,我又没死,还不快把我送医院里去。
但是同事的话,彻底的破灭了我的希望。
“没呼吸了,这是摔死了啊!”
就在他话音落下,我还没来得及伤悲的时候,顿时脑子一黑,人事不知了。
不知道我的三等功还有没有?也不知道我的学校会不会把我列成优秀毕业生。
我是个孤儿,不用担心家里人会伤心的问题。
等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映入眼帘的是黑呦呦的房顶,当时我第一个念头,就是我被人卖了。
但紧接着,我的脑海一痛,接收到了这个身体的记忆。
我穿越了,穿越到了华国70年代,此时是一名光荣下乡建设的知识青年。
原主的家庭也比较简单,家里人都是有正经工作,都是充满正义感的。
但是不知道为啥,生出了原主这个偷奸耍滑的儿子。
从小到大,为了逃避干活,装病,离家出走啥都干过。
这不,一到下乡的年纪,就被爸妈赶到乡下来了。
每月给寄五块钱,保证它不饿死就行了。
五块钱对于原主来说真的吃不饱,所以他只能干活。
但他又不是个干活的人,只能保证自己不被饿死,但也吃不饱。
一次巧合之下,原主认出了,在隔壁大队同样下乡的堂妹。
接收到原主记忆的我,恨不得甩原主两个大逼斗。
竟然在一颗心思不正的堂妹的怂恿下,去偷了一个这是女同志的贴身衣物。
我在原主的柜子里和床铺上找了半天,没有找到女同志的贴身衣物。
倒是找到了一本全英文的书籍,在没穿越之前,我也特别喜欢看这本书。
但是在这个年代,看这本书,可是会大难临头的。
我急忙找了一个火盆,趁着知青点的人还没有回来的时候,把书点燃了。
实在是不能再继续留着了!
过了几天?我适应了这里的生活节奏,我就去了隔壁大队里。
去找那个被我偷了贴身衣物的女同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