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六十七 作品

15. 寻仇(第2页)

    烈犬终归是烈犬,好斗,宫中豢养,多有不便宜,难以肆意释放烈性,眼下一得主人的允准,那双棕铜色的眼珠子大放亢奋之光,解开锁链的刹那,纵身一跃,对着薛怀义的裤脚拼死撕扯。

    程胜吓得魂飞魄散,鬼哭狼嚎,但他越哭嚎,贝贝的斗性越高涨,两只爪子爬上薛怀义的膝盖,直立起来攻击他。

    “太子殿下,您倒是躲一躲啊!”

    程胜直纵横躲闪,薛怀义纹丝不动,衬得前者似个疯子。

    底下攻势过猛,薛怀义有些力不能支,堪堪倒退半步,程胜心系东宫,抛下所有顾虑,挥起拂尘照着那血盆大口鞭打不休。

    薛怀义从中阻挡,干脆把胳膊送至贝贝嘴边,由尖锐犬齿刺破衣裳,刺穿血肉。

    须臾,一块浸血衣料割离薛怀义,成为贝贝的战利品,即时叼给薛柔讨赏。

    薛柔睨一眼薛怀义的狼狈相,观其小臂血淋淋的一截,存积许久的怨气消解大半,有工夫问三喜时辰。

    三喜答说近午时了,太后允许的空闲为时不多了。

    她颔首,回头命令贝贝将那脏东西吐了,接着说:“薛怀义,这次且先饶过你,你自己掂量着,切勿不识抬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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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伤口犹如泉眼似的,汩汩淌落血水,染红了脚下的地砖。

    程胜惊恐万状,手忙脚乱欲止血,怎敌血沫子遍布整条胳膊,根本无从下手,惟好一把鼻涕一把泪哀求入定般的薛怀义,速回东宫包扎处理,就剩跪下磕头了。

    他傻子似的不动弹,随便血流成河,薛柔可不稀得理睬他,左右血流干了,那也算他活该,叫上三喜贝贝,潇洒走人。

    “别嚎叫了,我没聋。”薛怀义很是凉薄道。

    相较于肉|体的疼痛,耳畔环绕不绝的哭天喊地更令人心烦。

    又是一个深夜,东宫书房的窗格一如既往散出点点暖光。

    笔触划过纸面,沙沙作响——薛怀义又在作画,仍是那张隐约泛黄的纸张,仍是那幅细腻的丹青。

    丹青尚未着色,仅以素笔勾勒完全人脸,纵然黑白无色,那人物颇为传神,这也便是程胜只飞快一眼就认准其上何许人的因由。

    持续一年半之久的素笔人像,终于这夜打磨完毕。

    薛怀义掷笔,对着它深深端详,一直深进骨子里。

    灯芯一跳,烛光暗了一层。

    薛怀义理清头绪,安放画纸,铺得平平的,不见一丝皱褶——该上色了。

    案头未准备彩墨,他也不觉妨碍,本来也没打算用墨水点染它的色彩。

    它已经够冷漠的了,不能继续使用沁着凉意的墨增色。

    他的目光朝向裹得蚕蛹似的胳膊。

    以血色勾勒,将温热带给那片本应殷红的唇,岂不完美还原了它曾附着在自己唇际的温度。

    他记得真切,那个血腥味的触碰是温的,比那两瓣唇的主人的心暖和。

    念既起,薛怀义迫不及待去亲手赋予它属于自己的温度。

    于是,他一层层一圈圈揭开纱布,使底下可怖的真容得见天光,使才粘上的裂口生生撕开,朱红的、新鲜的血液,恢复它原有的生机,一泻而下。

    一套七支的上等画笔,被他弃之不用,干干净净躺在笔山上。

    它们的用途,为薛怀义的一招奇思妙想,加诸他的指尖——他蘸着血,指腹点于那缺失色彩的圆唇上,向左向右,仿佛真的在摩挲一个人的嘴巴。

    当血迹将将污染锦袍之际,指际的血干涸成血斑,薛怀义拿开手,垂睫观瞻那朱红一片,眉眼蕴笑。

    是的,正是这样,那天她的唇便是此态。

    一个诡谲的念头荡漾开来:不知今日的血和那日的,尝起来相不相同。

    狂风大作,吼得院里梧桐树前倾后倒,梧桐枝叶细密,逆月映入窗台,在整洁的书案上投下一戳戳尖尖的影子,摇摇曳曳。

    细碎的阴影下,薛怀义擎起画纸,拿近脸前,口鼻盈着笔墨香并血腥气。

    随即,不惜“以身涉险”,轻轻衔住那点赤色。

    苦涩之中撷丝丝咸味,仿若塞了把铁锈到嘴里咀嚼,与那天的不一样,没有甜,没有温度,只有倒胃口的腥膻。

    他的血是热的,而拼凑到那张脸上的,从头到尾都是凉的。

    失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