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枫林 作品
第6章 十年之约,却已迟
大唐宣宗大中三年,四十七岁的吏部员外郎杜樊川终于可以往湖州赴任。但是为了去湖州做官,官职卑微的他花了十四年的光阴,历任多地官员,可到京做官没多久便三次上书皇帝请求流放。当然,他去湖州并不是嫌京官的俸禄低,也不是自知在朝中毫无作为,他去湖州的目的却是为了一女子。
那是十四年前,那年的杜樊川三十三岁,女子十一岁。他们相识在湖州的河岸,杜樊川未停船上岸,一眼便看上了那国色天香的女子,那时女子是被她母亲牵着手而来的。之后,杜樊川遂与女子的母亲相商后定下十年之约,并签下盟书,还付了贵重的聘礼。
在赶赴湖州的一路上,杜樊川无时无刻不再想念这位女子,就像这些年一般。虽然他一生风流多情,常出没在酒楼舞榭,混迹在繁花丛中,但是对于这位当年的女子却是一直都记挂在心里的。
到湖州刺史府的当夜,杜樊川便连夜派人招来了那女子的母亲询问。但从女子母亲口中得知,那位女子已经出嫁三年,并生了两个孩子。听到此消息,杜樊川很是生气,便大声责问女子的母亲道,“以前你可已答应将女儿许配给我,可你为什么要违背当年的诺言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