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剑圣技艺(第2页)

    因为丢了官职,他的那些酒肉朋友一个都没来送行,更显讽刺和凄凉。

    唯有一个须发皆白的黑衣老者相送,那人是董璜父亲董擢的管家,名叫王盛。

    董擢去世之后,忠心耿耿的王盛把董璜当自己亲侄子看待。

    王盛拥有一身好武艺,他和“帝师”王越是族亲,王越号称“剑圣”,一身武学已入化境,王盛跟着学了一些功夫,堪称高手。

    秋风萧瑟,王盛有一种预感,他或许再也见不到董璜了。

    “少爷,你有什么心愿吗?”

    问出这个问题的时候,王盛心里已经打定主意:如果董璜让他杀董顺,他绝对不会帮忙。

    反过来,如果董璜不提要求,他会拼上性命,不留痕迹地暗杀董顺,让董璜成为董家的继承人。

    董璜看着王盛,神色复杂,他张了张嘴,最终还是改口道:“盛叔,我过两年就回来了,到时候再来看望你。”

    说罢,他转身离去。

    王盛心中杀意已决!

    董顺啊董顺,既然你毁了少爷的前程,我王盛并非忘恩负义之人,当年身受老爷救命之恩,此时岂能坐视不管?

    拼了这把老骨头,就算杀不死你董顺,也要斩断你手脚,将你致残,让你无法继承家业!

    王盛虽然不会行军打仗,但对自己的武艺极有信心,单挑的话他有信心拿下李傕并全身而退,更何况区区董顺?

    至于董璜输给董顺,那肯定是因为董璜太弱了。

    王盛思来想去,无非是顾虑董顺的随从保镖。

    然而他才隐隐猜到,董顺是一颗正在冉冉升起的新星,此时不杀,以后再也没有机会了!

    于是他偷偷找到了董顺的心腹狗腿子——丁不争。

    这个时代以单名为贵,双名为贱,当你见到一个有身份却具双名的人时,他肯定是以字行,比如庞德公、许子将、黄承彦……

    丁不争是益州人,家境贫苦,父母给他取个水利万物而不争的名字,他却向往着荣华富贵,不惜背井离乡。

    他擅长和动物沟通,又能相马,很快得到了飞鹰走狗的董顺的赏识,提起董顺的跟班,大伙儿第一个想到的,必然是丁不争。

    就如王盛所料,这个人能为了荣华富贵离开家乡,也会为了自己的利益而背叛董顺。

    王盛先是拿丁不争父母的性命作威胁,然后拿出一块金子利诱,丁不争很没骨气地招认:今天入夜时分,董顺会在城西清峻亭和另一个姓马的纨绔见面,之后两人可能逛青楼,也可能不去。

    王盛马上制定好计划,城西清峻亭是个幽静的地方,正好杀人!

    至于丁不争,他没有将其监禁,如果丁不争失踪,反而会引起董顺的疑心。

    “丁不争,反正你已经背叛了董顺,不如在关键时刻背后捅刀,给你双倍酬劳,如何?”

    丁不争有些畏惧:“让相国知道了,我也是死路一条。”

    王盛淡淡道:“你放心,罪名老夫一力承担,反正老夫也不想活了,但你还很年轻,你父母也很康健。”

    一个不想活的老头,什么事都干得出来。

    在王盛的威胁下,丁不争再次妥协,背叛只有一次和无数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