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计时的蝉 作品

第222章 震撼人心

着渐渐高昂起来,两世为人,余渊还是从来没有接触过草原的风俗,此刻他才深刻感受到什么叫做民族的魅力,地域的风情,草原的力量。他开始控制自身的内力合着天地间元气波动的节奏运转。暴风功法竟然能够完全与其相配合。千万不要以为端木毅和草原有什么渊源。这种波动契合的是天地元气,天下间唯有元气是不分民族和势力的,普天之下都是相同的。你引动它也好,不引动它也好,它就在那里,只不过引动的方式不同而已。在沧海也有引动天地元气的方法。比如,儒家的祭拜天地,同样能够引动天地元气。这种篝火拜月便有异曲同工的作用。

余渊沉浸在这种境界之中,修为飞快的提升,这种修为的提升与精神修为无关,单纯的是体内真气的增长,经脉的拓张。这个时间其实并不长但对于余渊来说却是脱胎换骨一般的存在。原本他的精神修为在机缘巧合之下得到了飞速的提升,经超越了肉身悟道修为,若是按照这个趋势发展下去,必然会出现体术和精神修炼不平衡的现象,长此以往余渊便会成为一名修炼体术的法师。这种表述并不仅仅是一个职业,而是一种人类力量等级的区分。比如一个武道修炼之人,虽然也能够修炼精神力量,但却是以武道为根基,精神力量的修为最多只能达到一二流的水准,在往上便无法提升了。他所遇到的不是瓶颈,而是绝境。到死也就只能是个精通精神修为的武者,精神修炼之人也一样。而二者同时修炼,同步提升之人,虽然在修炼初期进展不是很快,要兼顾二者之间的调和,平衡。可到了后期,精神力和武道修为能够彼此交融,刚柔并济,达到相辅相成,相助相生的境界,此时两道同时问鼎巅峰。到了这种修为,其战斗力理论上讲,相当于一个武道巅峰和一个术法巅峰者联手作战。而这种境界的实际战斗力,比理论上强悍不下十倍。卜汨罗就处于这种境界的门槛前,就差临门一脚了。若是她突破了这层桎梏,何需余渊帮助,早就将比罗姆收拾掉了。所以这并不是一个一加一等于二的数学问题。由此可见,这一次余渊的体术提升,对于他来说有着非凡的意义。

没过多久,余渊只感觉丹田部位猛地一颤,紧接着一股大力在经脉中涌动起来,在短短一瞬间将他的经络拓展了一倍。原本缓缓流动的内力,如同潮水一般翻腾,直冲百会穴,紧接着眼前一黑一亮,人便来到了意识海之中。此时的意识海中,也是狂风暴雨,天昏地暗,火种太阳被乌云遮盖,天空中电闪雷鸣。就在余渊还没有搞清楚发生了什么的时候,天空中一道闪电划过,咔嚓一声霹雳,直接击到了他的头顶。他的最后一个念头就是“妈蛋,老子被雷劈?”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余渊的意识清醒过来,只见自己身处在一片混沌之中,眼前一片漆黑,当真是无色声香未触发。奇怪的是按理说这种混沌的幽闭状态必定会引起人的恐惧感觉,可余渊此刻却出奇的平静,仿佛一切本该如此,脑海里只有一个念头,归于母胎,抟气致柔,重返婴儿,大道初行。他知道自己已经破开了一个新的境界,虽然不知道这个境界叫做什么,但肯定是一条正确的天道之路。于是他心神宁静,感受着混沌中的力量,寻求出去的方法。没有了火种太阳,他也找不到出路。

随着时间的流逝,或者说随着余渊意识感受到的时间流逝,他还是没有找到出口。这个混沌如同一片广阔的迷雾,根本没有尽头。但余渊却丝毫没有慌张,这份心性的修为,即便是得道的老僧也不过如此。因为他知道大道生生不息,哪怕是死地也会有一线生机,何况自己意识海这团迷雾,包含着一种新生力量。在向外扩展毫无收获后,余渊最终将意识团成一团,用心去感受自身的存在,他觉得先找到自己,才能搞得懂这个世界。果然,没有多久他便听到了自己的心跳声,循着这心跳之声,他的意识一路前行,只觉得眼前一亮,竟然就这样回到了肉身当中。

眼前还是篝火拜月的场景,甚至和他进入意识海之前没有太大的时间差异。方才那些围着篝火唱跳的男女已经完成了自己的表演,分成两队退了下去。整个草原也似乎沉静了下来,人们说话的声音在辽阔的草原之上并没有引起多大的声浪,反倒是如同秋夜中蟋蟀的低鸣,迅速融入到夜色之中成为了这个草原之夜的一部分。就在这种相对的沉寂当中,只听到一声沉闷的皮鼓之声响起,咚——,这一声似乎敲打在了每一个人的心坎之上,原本在说这话的人,也都停了下来。这一次,整片草原,真的沉静下来了。随后,咚——咚——咚——鼓声有节奏的敲响,如同天地的心跳一样,沉闷,厚重,传向辽远的地方。

随着鼓声的节奏越来越快,又是一声悠扬的马头琴声,那声音悠长绵绵不断,仿佛是一位垂暮的老人,在讲述一个遥远的故事。快节奏的鼓声越来越轻盈,最后变成了如同马蹄声的背景,烘托着马头琴的悠扬,顿时将所有人的思绪都拉回到一个久远的年代。合着节奏,一群身穿盛装的草原少年一路奔跑着闯入了篝火中心的空地上,伴随着马头琴声,跳动舞步。虽然对舞蹈并不了解,但余渊在音律上却是造诣匪浅。他感受着音乐的节拍,从激昂到愤怒,再转折到悲壮,最后马头琴声婉转低沉,化作不舍和怜惜。这群少年也都双腿分开跪在地上,仰面向着圆月,定格在了那一瞬间。

随着歌舞声的停止,阿布尔斯郎端着一碗酒走了上来,双手举过头顶,对着月亮拜了三拜,最后一弯腰,将酒水洒到地上,朗声道,“草原的英雄,迎风的雏鹰,英灵不散的少年,长生天的宠儿,请满饮这杯水酒。啊嘞呼贝尔,图伦布……”接下来的话如同咒语一般,余渊是一也听不懂,可偏偏所有草原人都懂得,朗声随着阿布尔斯郎的声音,吟诵起来。余渊完全摸不到头脑,这是什么情况。坐在他身旁的肖成功似乎知道余渊的疑惑,当即小声的说道,“兄弟,这个是篝火拜月的一个重要的仪式,叫做喊魂。传说不知道多少年前,草原上其实只有一个部落,名字人们已经记不得了,那一天部落中的男人都出去放牧的时候,一伙不知道从哪里来的狗东西,趁机袭击了这个部落。部落中只有妇女和儿童,这些没有长成人的孩子,勇敢的骑上战马,拿起弯刀,与那些狗东西展开了血战。这些孩子最小的有六岁,最大的也不过十二岁。那一战异常惨烈,这些孩子哪里是那些狗东西的对手,幸好长生天保佑,战斗最后关头,天降冰雹,竟然将那些狗东西砸的砸死,冻的冻死,一个不剩。而此时这些孩子也只剩下了八人。这段喊魂便是为了纪念这些孩子的。你看那阿布尔斯郎端着的碗,里面放的其实不是酒水,而是蜜糖水。草原上物资匮乏,有人一辈子没有吃过糖,这些蜜糖水便是为了这些英勇的孩子特意准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