佚名 作品
第2248章
死刑,是对七名死者的交代;但杨桂美的遭遇,又让人心生怜悯。
“现在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审判长宣布。
休庭期间,周志高来到法院外的广场。数百名青原市民聚集在这里,举着“还杨桂美公道”“严惩贪官”的标语。
一个头发花白的老奶奶拉住他:“周部长,杨桂美是被逼的啊!他要是判死刑,以后老百姓被欺负了,谁还敢说话?”
周志高握住老人的手,感受到她掌心的温度。
“大妈,您放心,法院会依法判决,给大家一个公正的结果。”他想起滨海市推行的“阳光执法”,想起青原市新上线的“拆迁透明化平台”——只有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才能减少这样的悲剧。
半小时后,重新开庭。审判长站起身,声音清晰而庄重:
“经过合议庭评议,本庭认为:被告人杨桂美因拆迁纠纷,采取极端方式导致七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危害公共安全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但鉴于本案系因暴力拆迁引发,被害人方力、潘青海等人在案件起因上存在重大过错,其滥用职权、实施侮辱、暴力拆迁的行为,是导致被告人杨桂美情绪失控的重要原因。
“被告人杨桂美在母亲遭受严重侮辱并被活埋致死,多次投诉无果的情况下,其心理承受能力已达极限,其行为具有防卫性质,但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属于防卫过当。
“根据《龙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二款、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杨桂美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犯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零四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