佚名 作品
第1944章(第2页)
他们没有去别地,而是直接杀到镇政府,此时的镇委书记正在召开会议。
商讨的就是长福镇最近的问题,因为一个从小到大都是街溜子的家伙出狱,竟然想搞土地承包拿工程。
刚好有一个房子对交通有阻碍,并且是占用良田修建,属于违建房屋。
本来镇政府正在和房主商量,并没有进行强拆,结果那个街溜子宵哥居然带人去挖了人家的房子,双方发生冲突,并且宵哥还打伤了人。
这事本以为到此基本结束,接下来只需要赔偿就可以。
谁知那房主的儿子回来,在医院把宵哥的子孙根切了,更挑了宵哥的脚筋,让宵哥成了太监残废。
伤人者已经被关押,镇政府就是在商量,关于房主儿子的处理商讨。
虽说这情有可原,宵哥也是罪有应得,但违法了就是违法了,必须有妥善的处理方法才行。
周志高站在长福镇政府门口,望着斑驳的墙面,想起自己初任镇长时在这里挑灯夜战的场景。
那时的镇政府连像样的会议室都没有,如今虽翻修过,但门口的石狮子依旧带着当年的烟火气。
苏晴跟在身后,注意到他指尖轻轻摩挲着裤缝,那是他思考时的习惯性动作。
“周书记!”传达室的老王头认出了他们,激动得差点打翻茶杯,“您可算回来了!镇里正闹心呢,那宵哥简直不是东西”
周志高摆摆手,示意他先别声张,带着苏晴悄悄走进会议室后墙的小窗。
屋里传来激烈的争论声,镇委书记李建国拍着桌子:“法律是讲人情,但也不能纵容私刑!那孩子再可怜,砍伤人就是犯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