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7章 入冬

    陆天耀在城中的桐芳书院里读书。

    桐芳书院是整个云桑城最好的书院,就连县令的公子也在里面读书。

    越是好的地方,就越是能够见到阶级的参差,明白人与人之间的差距。

    光是半年的束脩,就能要了他们全家人一整年的收入。

    可爷奶还是会让他去桐芳书院里念书,只因那里面的先生,学识渊博。

    若是将来考取功名,还能得了先生的一封举荐信。

    “你这孩子……”

    苗翠花被他说得一愣一愣的。

    上回不过就去了陆晚家一遭,回来后这孩子就跟变了个人似得。

    让苗翠花都觉得自己这个儿子是不是被人给换掉了。

    等陆晚他们回去时,天都已经擦黑了。

    四清跟着陆晚学会了做饭,也能给两个妹妹扎好看的头发。

    “阿娘,阿爹!”

    “阿爹阿娘回来了!”

    一开门,三个孩子就一阵风似得冲了出来。

    瞧见板车上的狼崽,四清冲过去:“阿娘,旺财怎么样了?”

    “没事,养几天就好了。”

    陆晚摸摸狼崽的头,又没忍住掐着它的嘴巴,凶狠地警告:“看你还敢不敢成天带着一群狗到处招摇!”

    “我告诉你,从今天看你,不许出村子玩儿,下回要是丢了,我可就不会去找你,让别人把你吃了算了!”

    “汪……”

    狼崽委屈地垂下大脑袋。

    它也不想啊……

    动物生性都是爱自由的,这小小村庄困不住狼崽,总想着去外面的天地看看。

    它偶尔也会去山涧底下,找到埋葬母狼的地方。

    陆晚想,它也是想母亲的。

    所以平日里对它的束缚和管教都不是那么严格。

    现在看来,是不得不严了。

    “你是狼,是火云狼,你要是被人抓走了,说不定你们火云狼一脉就断子绝孙了你懂不懂?”

    赵元烈:“……”

    “娘子,它听不懂。”

    “汪汪!”

    虽然听不太懂,但它知道,主人肯定是为了它好的。

    “哼,多听点儿就能听懂了。”

    陆晚随手从空间里掏出一只大棒骨扔给它。

    “啃去吧。”

    旺财高兴地汪了声,就跑去啃骨头了。

    那些大棒骨是牛的骨头,新鲜的,商城里有很多,陆晚囤了不少,偶尔会扔一些让旺财去啃。

    “它这又是要去哪儿?”

    赵元烈看它叼着骨头跑出家门去了,全然不顾今天刚被人揍了一顿。

    体内余毒未消。

    “找那条小花狗去了吧。”

    陆晚拍拍手,还真是不长记性,刚挨了打就跑出去,不过是在村子里倒也没什么危险。

    村外可就不一定了。

    那条小花狗是狼崽的最爱,但凡有点儿好吃的就叼去给小花狗了,渐渐地,就连那条小花狗都长成了大花狗。

    毛色都油光水亮的。

    “这桌菜,都是你弄的?”

    陆晚进屋一看,桌上的饭菜热气腾腾的,红薯混着米饭煮出来,甜香四溢。

    陆晚还在后院儿种了韭菜,罩上罩子,也就成了韭黄。

    孩子们早就习惯了陆晚各种各样新奇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