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2章 大国改革(一)(第2页)
方案的核心在于建立“皇室资产独立核算制度”。朱祁锂要求成立专门的“皇室资产管理委员会”,由财政大臣、审计总长、最高法院副院长及两名非皇室出身的经济学者组成。
负责清查现有国营资产,区分“皇室私产”与“国家资产”。前者包括皇室直接继承的土地、宫殿及部分投资收益,可自由支配;后者则纳入国家预算体系,其收益需上缴国库,支出需经议会批准。
“皇室不能既当裁判又当运动员。”朱祁锂在会议上强调,“国营资本的存在,是为了保障国家利益,不是为了盈利。”该方案随后提交议会审议,经过五轮修订,最终以68%的赞成票通过,成为越国首部《资本经营范围法》。
解决了资本问题,行政效率与分权制衡的矛盾被提上日程。越国实行的“君主掌军权、议会掌立法、内阁掌行政”的三权分立模式,在实际运行中出现了权责交叉。
某省发生旱灾时,民政部门申请紧急拨款需经议会表决,耗时五天,错过最佳救灾时机;军队的后勤采购由内阁负责,因预算审批流程过长,部分边境部队的冬装供应延迟了一个月。
朱祁锂的改革思路是“明确权责清单”。他组织内阁与议会联合制定《行政权责划分细则》,将全国事务分为三类:一类事务由内阁直接决策,包括日常行政、地方治理、民生项目等,议会仅保留监督权。
二类事务需内阁提案、议会审议,包括税收调整、基础设施投资等,审议期限不得超过30天;三类事务为重大事项,需内阁、议会、皇室三方同意,包括宣战、修宪、重大军事采购等,此类事项每年不超过10件。
为提高效率,细则还规定了“紧急程序”: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情况,内阁可先行动用应急资金,事后7天内补报议会审批。在吴中省试点期间,该程序将救灾响应时间从5天缩短至18小时,物资调配效率提升40%。
基层治理的问题则更为复杂。越国地域辽阔,印度次大陆的民族,地方自治权与中央集权的平衡始终难以把握。
朱祁锂的解决方案是“分级自治”。他将全国划分为两类地区:核心控制区实行中央直接管理,地方议会仅负责民生事务;边境地区则设立“特区”,由中央派驻专员协调,兼顾国防安全与地方发展。
为确保政策落地,他还推动修改《地方议会选举法》,规定候选人需具备“在本地居住满五年、无民族或宗教歧视记录”的基本条件,减少外部势力干预。
政党政治的引入则是朱祁锂的另一项突破。越国此前虽有议会,但未形成明确的政党体系,议员多以地域或行业结盟,导致政策连贯性不足。
朱祁锂借鉴虞国的政党模式,允许议员按政治主张组建政党,明确“获得议会多数席位的政党可组阁”,并规定“政党纲领需包含四年任期内的具体施政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