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又来案子了!

张伟没理会弹幕的插科打诨,继续说道:“法律上判断一个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确实非常看重主观意图,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故意还是过失。”

“但是!”他加重了语气,“这个意图,并不仅仅是你自已怎么说,不是你说不小心就真的是不小心的。它需要结合所有的客观证据、行为过程以及一般人的常识、常理来进行综合判断!”

“你想想看,”张伟身体微微前倾,“在那种特定的情境下:你赤身裸体,对方被你压制在地上,失去了大部分反抗能力。然后发生了……嗯.....这种事。”

“你觉得,负责调查取证的警察叔叔,或者将来坐在法庭上的法官,会轻易相信这完全是一个意外吗?”

【真相只有一个】:确实……这画面感太强,说意外谁信啊……

【帅到没朋友】:除非你能证明当时发生了九级地震,不然很难解释吧?

“就像我们刚才分析‘专业抬杠三十年’的情况一样,”张伟将两个案例联系起来,“核心在于,行为发生在制服之后!”

“在你已经有效控制住歹徒、解除了他对女孩的威胁之后,你后续的行为,就需要单独评判了。”

“即便你的初衷是为了救人,但在对方失去反抗能力后,如果发生了非自愿的、带有强制性的侵入行为,哪怕你辩称是意外、是挣扎导致的,也极有可能因为你利用了对方被压制、无法有效反抗的状态,而涉嫌构成——强制猥亵罪!”

“‘不小心’这种说法,”张伟的语气带着一丝无奈的告诫,“在司法实践中,往往被认为是极难成立、说服力非常低的辩解理由。因为这个特定的行为,通常需要一定的条件和动作才能完成,完全归咎于意外和对方挣扎,这在逻辑上和经验法则上,都很难站住脚。”

【萌新报道】:学到了,原来“意外”也不是万能的挡箭牌……

【吃瓜第一线】:所以结论还是……刑!

张伟点了点头:“没错。你前面为了救人而进行的搏斗,那是值得肯定的,是见义勇为的行为,这一点毋庸置疑。”

“如果因此受伤,甚至可以申请相关的奖励和保障。这在你后续如果真的面临指控时,可能会成为法庭考量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一个重要情节。”

“但是,这并不能直接抵消或者豁免你后续可能构成的犯罪行为。”

“法律评价的是每一个独立的行为阶段。”

“所以啊,这位‘我为了救那个女的’朋友,”张伟的语气变得语重心长,“你的英勇值得点赞,但后续的操作……风险实在太高了!而且,这个意外的说法,大概率是行不通的。”

“下次,或者说,我希望永远不要有下次,但万一再遇到类似情况,请记住:制服坏人后,最重要的事情是——保持安全距离,立刻报警!”

“千万!千万不要给自已加一些奇奇怪怪的戏码!尤其是在这种赤身肉搏之后,很容易就从见义勇为的英雄,变成强制猥亵的嫌疑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