佚名 作品
第504章(第2页)
“因为确认劳动关系就是为了工伤赔付,这是常理。”
“而在之前,最高法刚刚公布了新的司法解释,您说要是我们根据这个理解来把案子做出来,会不会成为一个典范呢?”
说到这里,周永恒可以很清楚地看到,面前的领导好像一下子眼睛都亮了。
执行局这地方,狗都不想来,但执行工作同样也可以打造典范。
眼见领导有所意动,周永恒继续说道:“而且领导你想想,工伤赔付本就引人关注。”
“这类型的案子以前都没有过,现在要是咱们做成了,直接就会成为标杆。”
“而且这是周云的案子,他完了之后可是要发到网上去的,到时候您想想是个什么情况!”
领导顿时道:“嗯……那这个确实可以移交。”
“顺便你写个材料,把我们的建议也附上!”
不用说,这些话都是周云教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大家一起赢。
想要钱的拿钱,想要名的拿名,大家都有光明的未来。
执行局很快开始移交犯罪线索,长花区公安分局接收线索后经过审查,决定对此案进行立案侦查!
现在要搞清楚的只有一件事,那就是原本的固定收入去哪了,以及那些有疑点的流水和那家所谓的负责市场推广的公司到底是什么情况。
法院执行局其实说白了真没多大权力,人找不到,钱也找不到。
但是公安机关不一样,侦查权这个东西很特殊。
比如公安机关现在最简单的办法就是直接把人传唤过来,人过来坐到后悔椅上,一般情况下问题都能解决。
而执行局就没这本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