佚名 作品
第492章
这就是周云这段时间以来做的工作,从合同上看,郎心公司根本就不是公司,因为它根本不盈利。
而一家公司不盈利本身就是有问题的,学过公司法的都知道,公司是以盈利为目的企业组织。
结果呢,郎心公司没有盈利不说,还养了这么多职工,它以为它是谁,搞慈善的?
那这些员工的工资从哪来,别说什么不发工资职工也能干活,你以为你是谁,土木工程啊!
周永恒沉默了一下道:“周律师,那你的意思是,这家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应该是立下公司对吧。”
周云很快说道:“只有这样的解释,不然你没办法解释为什么会这么奇怪,承担了那么多的责任,结果呢,合同里居然一句话都不提可以从立下公司那里获取多少利润。”
“所以我准备申请一下,看执行局那边能不能去查工资发放问题,总不能那么多人都是劳务派遣吧!”
之前我们就提到过,怎么查实际控制人,其他的那些都可能是假的,但钱的流向肯定是真的。
这也是实务中执行工作很难的原因,你根本不知道对方是不是两个公司甚至三个公司一套人马,只有把资金流向查清楚了,你才能搞清楚谁是这个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但是这里调查其他职工的工资发放问题,理论上和本案没有那么强的关联。
是因为郎心公司的流水里没有显示工资发放情况,这是一个疑点。
有了疑点,那就可以查下一步,执行法官可以查,但是律师不行,这不在律师调查令的调查范畴内。
至于周云要出申请,那很简单,执行局是法院的一部分,同样也有法院的性质,那就是个陀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