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6章(第2页)

这里周云要说清楚的,他真的不是什么坏人。

他只是有时候有点不择手段而已。

但是说实话,他为什么要不择手段,还不是被那些人给逼出来的。

一个两个的弄那么复杂的程序,让普通人维权那么难,甚至维权之后还可能一分钱都拿不到,那他能怎么办!

他只能把对方送进去才行。

就在周某人的喃喃自语中,很快便来到了劳动纠纷案开庭的日子。

在之前,周云拿到合同后就反手把立下公司申请成为了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无独第三人,这词很多人都听过,说简单点就是,诉讼争议的那些利益,他没权去要,但是和案件有着利害关系的第三方。

看着很模糊是吧,模糊就对了,别说普通人看了懵逼,律师看了也懵逼。

很多人都过了法考,但是在处理案件中依旧搞不懂这个。

这个制度从很早开始就在理论界和司法界有着巨大的争议,你说正常应该是“不告不理吧”,但是只要法院认为有关系,那就可以通知无独第三人参加诉讼。

那人家的权利义务是不是不对等了,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是又可能会被判决承担实体责任。

而在这个案子里,立下公司把业务委托了出去,但是钱却依旧是由它来管,那很明显是存在利害关系的。

又是一个晴朗的上午,太阳炙烤着大地,长花区法院开庭审理该案。

其他的都好说,劳动仲裁中都已经确认了,而周云要举证证明的有两点,其中一点是,薪酬发放问题,而另一点是业务组成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