佚名 作品
第472章(第2页)
法务总监闻言叹口气,他也不知道说什么,他作为法律人,很清楚周云的想法。
既然大家坐到了法庭上,那就要靠自己的本事来解决问题,跳人家的坑里,那就是你学艺不精。
不过现在,他还是要进行辩论。
“我认为原告方的意见有问题,首先我们可以明确,中暑就是疾病的一种,这不但是现代医学的定义,也是我们约定俗成的。”
“而在本案中,虽然是外界高温引发了中暑,但我们并不能否认这是一种疾病,而在合同中,疾病就是当然的免责事由……”
法务总监的陈述并没有什么深意,就是咬死了一点,中暑就是疾病。
而周云刚刚则是刻意地没有提到中暑这个词。
法务总监陈述之后还拿出了之前的案例……没错,他也准备了案例,就是果台公司以及业内其他同行以前做的关于中暑是否为意外伤害险的免责事由案例。
没错,以前的都赢了,中暑就是不赔。
虽然我们不是判例法国家,但是,有心人也慢慢发现了,案例在我们司法体系中的作用越来越强。
指导案例那基本等同于司法解释,还有典型案例,参考案例等等。
对于这些案例,审判长不置可否,只是道:“行了,你们两边还有没有要补充的,原告?没了是吧,被告?也没了。”
“好,本案休庭,择日宣判。”
法槌落下,孙依玲在旁边道:“周律师,您说咱们能不能赢啊?”
周云闻言笑道:“这个我没办法给你保证,慢慢等着就行,就算保险这个输了,咱们还有工伤赔付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