佚名 作品
第177章(第2页)
“这是传唤证,请你配合我们的工作!”
这会儿几杯酒下肚,孟国亮的胆子也变大了。
“你们嫩让我配合我就配合啊,凭什么,我没犯罪,什么挪用资金的我都不知道,放开我,你们放开我!”
眼瞅着孟国亮在那里拼命挣扎,旁边的那些人也好像蠢蠢欲动似得,其中两个民警直接掏出了银手镯。
“孟国亮,现在对你进行警告,请配合我们的工作,听到没有,不然就要使用警械了!”
然而这样的警告根本没用,孟国亮这会儿仗着酒劲仗着人多根本不在意。
再说了,大哥还在呢,大哥这些年混的风生水起的,怕个屁!
“你们有本事……”
话还没说完,两个民警上前一个擒拿,孟国亮的双臂就被弄到了身后,银手镯直接铐上去了。
什么警告三次的,《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根本没有什么警告三次的规定。
规定是这样的:人民警察在使用驱逐性、制服性警械时,应该先进行警告,警告无效的,方可使用;人民警察在处置严重暴力犯罪时,警告无效的,可以使用武器。
也就是说按照规定,像是辣椒水或者手铐这种,一般只需要警告一次就行,你不听就能直接用。
现在因为“有问题找警察”,以至于很多人都觉得公安机关和蔼可亲。
但事实上,政治课本上说的很清楚,但凡初中毕业都知道,公安机关是国家的暴力机关!
银手镯戴到了手腕上,那冰凉的触感让孟国亮的酒一下子醒了。
孟国亮顿时看向了旁边的米景明:“大哥,我这,我什么都不知道啊大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