佚名 作品
第166章(第2页)
“虽然按照规定,我方具有监管义务,但是银行将贷款打入哪个账户,是银行作为金融机构的权利,我方对此不应该承担责任。”
郑荣轩也是没办法了,经过深思熟虑之后还是决定拿出这份对账单。
你说我们有监管义务,但是钱都没进监管账户我们怎么监管。
反正他就是要证明,自己这边已经履行了监管义务,至于说其他的,住建局也没权利做。
听到这句话,周云顿时笑了,逼了半天,终于把这个很关键的证据给逼出来了。
当庭补充证据肯定要当庭进行证据交换,很快这份证据便被拿到了周云手中。
审判长的脸色很不好看,他可以说是最讨厌这种证据突袭的人了。
不过现在也不好说什么,开口道:“原告代理人,你的看法呢?是否要申请延长答辩?”
周云仔细看了看手中的对账单,尤其是那个账户,终于笑了,隐藏这么深,可算是找到了啊。
“不需要,我方对此证据的合法性关联性均予以认可。”
嗯?审判长一脸古怪,之前这个律师可是把所有的证据都挑了毛病,结果现在对于这么一份关键证据居然直接表示认可了?
周云当然认可了,有了这个东西,他就能去查了。
在这基础上,行政诉讼赢不赢已经不重要了,就算法院认定合法也没问题。
眼见周云居然如此上道,审判长自然不会说其他的了,证据突袭这种事,只要双方认可,那就没问题。
“好,法庭调查阶段结束,下面开始法庭辩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