佚名 作品
第158章(第2页)
“那我就等立案了!”
丢下一句话,周云离开了林吴市法院,现在,已经把银行拽下来一点了。
倒不是说就温雨荷这么几个人就能咋样,几个人的违约金加起来才多少,对银行来说根本不算什么。
问题的关键是,买烂尾楼在林吴支行贷款的有多少人呢?
而林吴支行在里面违规放贷的有多少呢?
个案确实不能说明什么,我们国家也不是判例法的国家。
但是,个案在某些情况下是可以化作刺穿困境的枪!
同一个法院,如果能把个案的赔偿责任判下来,哪怕没有全部支持,周云也能直接号召其他烂尾楼业主一起起诉!
这一步对于别的律师来说是最难的,因为他们怕,但对周云来说是最简单的!
怕个锤子,死都不怕还怕什么。
一边想着,周云已经出发了,林吴市到云山县坐车要走一个多小时,等到了地方后是下午三点多。
没有吃饭,也没有休息,周云径直来到了云山县法院,掏出了早已经准备好的行政诉讼起诉状。
“确认林吴市住建局行政违法之诉?”
周云点点头:“对啊,林吴市住建局没有履行监管义务导致项目烂尾,给我的当事人们造成了严重损失。”
“所以我起诉确认住建局行政行为违法!”
是的没错,周云根本没有提起什么“申请监管账户公开”的行政诉讼,而是确认住建局行政行为违法!
他根本不可能去和对方辩论那个账户的机密到底是不是所谓的“商业秘密”。
因为只要他和对方辩这个,那就落入了下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