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章

当时现场要把孙伟涛强行带离的几个人,周云已经打听清楚了。

是大山县城市管理部门的下属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的几个工作人员,当然了,都是劳务派遣,也就是传说中的临时工。

人家正式工谁干这种活啊。

不过也能看出来,当地其实是想着合法拆迁的。

所以又是找法院裁定,又是由下属部门来强拆,但程序做的有很大问题。

如果是没打算合法搞,那是另一种玩法。

都是委托给专门的公司来干。

而且这家公司要么是和本地相关领导有关系,要么就是和即将开发这个区域的开发商有关系。

虽然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拆迁,也就是禁止房地产开发公司参与进拆迁活动中。

但规定是规定,开发商参与强拆的事也不是一天两天了。

很简单的道理,地块开发商已经买了,但是只要一天不拆迁,那一天就不能开工,都是白花花的银子啊。

那种情况下,如果要起诉,就得先找这个公司了。

大山县要合法强拆,所以才把孙伟涛弄成了妨害公务罪。

虽然是城管的临时工,但临时工在这个时候代表的就是相关部门。

同样,你如果把正在辅助执法的辅警给打了,那同样是袭警罪,这都是一个道理。

那么是不是意味着你应该起诉城管大队呢?

当然不是了,人家城管部门只是配合工作的,你可以理解为那个背后的房屋征收部门把现场拆迁的这个活委托给城管部门来执行。

如果去告城管部门,那依旧是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