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月岛主 作品

第023章 永明岛(6)(第2页)

 至于石化产品的研发生产应用那就更晚了。

 第二天一早,朱由榔在朱槐等人的陪同下,带着护卫以及大批的各类工匠,沿着后垄溪整整走了一天才看到那所谓的油井——一个直径2米左右深3米左右的小坑!

 朱由榔笑了,因为这口油井历史上也差不多是这样的坑,只是要到1861年才发现的。

 说起历史上这口油井真的很搞笑。

 最早找到这口油井的人是清代的一个翻译,叫邱苟。邱苟因为他杀了人,杀人偿命,自古不变,邱苟立马跑路,藏到了当时属于新竹县的后垄溪出璜坑一带的山中。

 有时候吧,运气来了挡都挡不住,邱苟藏身这个地方刚刚好就有石油。

 于是他就在有油苗的地方挖了个坑,采油。

 大概就这么三米深的一个坑,每天采油差不多六公斤油。除了自己点灯照明之外还剩不少,本着赚点银子花花的想法,于是就开始把原油卖给周围的村民。

 四年后,他又把这个油井,也可以说是油坑,租给了一个商人,注意是“租”,租金一百两;之后,又租给了老外,英商宝顺洋行,一千两/年。

 好家伙,跑路都能发财!

 当然这事儿也就玩大了,官府注意上这桩赚钱的买卖了。光绪二年(1876年),闽浙总督文煜、福建巡抚丁日昌上奏朝廷,向老佛爷报告这事儿。奏折这东西又臭又长,我就不一一细说了,总体就是说,台湾这地儿有油,品质还不错,洋人说了要是机器开钻,每天差不多能采一百石。建议收回官办,仿西洋新法采之,一准儿赚钱。老佛爷一听有钱赚,这敢情好啊,赶紧收回来,什么,洋人租的,轰走,轰走,天下都是我大清的,更何况这点儿油。

 要仿新法采油,自己又不会干,那就聘请外国技师,买外国设备。台@湾招商局就请了两个美国人,简时和洛克,签了我国石油工业史上同外国的第一个合同,包吃住,年薪分别为3000美刀和1200美刀。

 这哥俩在台&湾一共凿了两口井。一口井产量15石/天,不到一年就没油了;第二口井钻进的时候就事故了,俩老外折腾了三个星期也没搞定,然后合同到期,拿钱跑路了。

 总之就是个失败经历,所以说关键还是要有自己的技术。

 光绪十一年(1885年),台&湾建省,首任巡抚刘铭传是个有远见之人。上任后积极为开发台&湾石油而奔走。光绪十三年(1887年),蒙老佛爷恩准,在苗栗再次设立矿油局,朝廷委派统领林朝栋主持。

 矿油局瞎折腾了四年,凿了五口井,就一口出油的,产量还不高。要知道钻井是花钱的,朝廷又不给,就这么点产量怎么行。

 眼看着台&湾石油工业的小火苗就要灭了的时候,刘巡抚想了个办法:中外合资啊,我出地,你出钱,赚了大家分,多好啊!

 伟大的人总是想法的,那就赶紧给朝廷上折子吧。

 老佛爷和那群官老爷一听,什么,我大清朝的油凭什么让洋人赚去,不成不成,就是烂在地里也是烂在我大清朝的地里。

 刘铭传不仅碰了一鼻子灰,还在光绪十六年被革了职,英雄落寞。次年,新任巡抚邵友濂查封了台&湾矿油局,台&湾石油开发就此中止,呜呼哀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