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5章 北京亡命徒于根柱(一)
于根柱的案子并不算大,虽然此人手握八条人命,但干的事和那些悍匪比起来,可要差的远了。~s′l-x`s~w/.!c-o.m+
不过这种人在如今的社会中依然存在,可能年纪稍微大一些的读者,年轻的时候都遇到过,所以此案也具有一定的警示意义。
于根柱出生于1961年,是个地地道道的北京人,家住北京市崇文区,父亲是个煤矿工人,可惜身体不太好,在他很小的时候就去世了。
于根柱的母亲精神有点问题,因此对他基本上没什么管教,他家的生活条件自然也十分困难,日子相当难过。
在这种环境下长大的孩子,自尊心往往会比较强,主要就是害怕别人瞧不起自己,但如果把握不好界限的话,自尊心就很容易转变为虚荣心。
于根柱就是这样,他怕别人瞧不起自己的方式就是打架,这种是最首接,也是最简单的方式,很容易在小伙伴中获得地位。
那个年代的小孩,不管你家里有没有钱,背景怎么样,只要你打架猛,那就有威望。
但是打架打不来钱,就只能去偷了,结果就是1980年的时候,于根柱因为盗窃,被判了两年劳教。¢咸-鱼,看^书`罔? +已.发,布¢嶵\鑫/蟑¢洁,
不过于根柱只在里面待了一年,1981年他办理了保外就医,但是出来之后依然恶习不改,而且升级成抢劫了。
抢了几次之后,于根柱又被逮到了,这是性质就比较恶劣了,法院首接判了他九年有期徒刑,同时他的北京户口也被注销了,随后被送到了甘肃省青海劳改监狱服刑改造。
于根柱在服刑期间认识了不少狱友,那个年代在监狱里想获得地位,主要靠的就是义气,你这人说话办事敞亮,就容易交到朋友。
于根柱最拿手的就是义气,玩的就是纯江湖那一套,不过整天忙着交朋友搞小团体,肯定是顾不上好好改造。
正常情况来说讲,像他这种判了九年的,只要不犯什么错,最起码也能减个一年两年的,但于根柱一天都没减,没给他加刑就不错了。
1990年七月份,于根柱在监狱里待了整整九年之后,终于刑满释放,回到了北京。
从20岁到29岁,于根柱人生最好的一段时光都是在监狱里度过的,他此时己经跟社会脱节了。
想要生存下去就得赚钱,由于户口己经被注销了,正规工作肯定是干不了了,所以于根柱就在家门口摆了一个水果摊,想靠做小生意赚点钱。*5*k?a_n+s¨h¢u~.^c?o^m~
卖水果这个活儿相对其他小买卖来说要轻松一些,而且那个年代水果是好东西,卖不出去还能自己吃。
不过于根柱只干了一年多就不干了,因为他觉得做水果生意来钱太慢,就想找个别事干,就在他焦急烦躁的时候,一个叫王铁民的人来找他了。
这个王铁民是于根柱当初在青海服刑时的狱友,这小子放出来之后,马上就犯事了,由于他在监狱里和于根柱的关系不错,所以就千里迢迢的跑路来北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