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 秘境之主
“公子,有人求见。”小厮候在门外说。
厢房内却是无人回应。花格木窗轻轻晃动着,昭示着屋内的旖旎情景。小厮缩着脖子,听着里边剧烈的动静脸色涨得通红,大起胆子抬高音量:“公子!有人求见!”
“滚!”
茶杯噼里啪啦地摔在地上,发出好大的声响。小厮立时扑通一声跪在地上,不住地磕头:“小的知错,小的吃错!”
不知过了多久,厢房里的动静才停了。
厢房沉在浓稠的暗影里,一束斜斜的光打进来,滑过男人虬结如铁的伟岸身躯。餍足过后的他,双眼居然变成了诡异的幽蓝色,就像是极狱中的两团鬼火。
他披衣起身,有汗珠顺着坚硬结实的腹肌淌下来,他舒畅地喟叹一声,回头瞥了眼趴在榻上早已虚脱的女人:“明日戌时记得过来。”
“是。”阿瑾哆哆嗦嗦地想用手撑着身子起来,好几次都失败了。直到现在她的双腿仍在不停地打颤,身体像是被从中间劈开来,酸痛难忍。
两行清泪无声地滚过脸侧,阿瑾不愿让他发现自己在哭,悄悄地抬手抹去了。
回顾这三年发生的一切,阿瑾心里总在懊悔。她只是燕都一名普通的歌姬,又何必招惹上像他这样的男人。不,也许他不是神族中人,而是厉鬼,是邪恶之源,她当初又是为何要自愿顺从于他,任他予取予求呢?
……
阿瑾本不叫阿瑾,而是叫阿萤。萤火虫的萤。爹娘说,希望她能像夏夜里的萤火,虽小,却能点亮自己的一方天地,哪怕微弱。可一场瘟疫接连夺去爹娘的性命,只留下阿萤这颗无依无靠的尘埃。阿萤没有归宿,只得投靠燕都城里的叔叔婶婶。婶婶嫌阿萤这个名字不好听,没有富贵的好兆头,于是阿萤的名字就改成了阿瑾。
离开家去叔叔家的那年,阿瑾只有十五岁,懵懂得像只刚离巢的雏鸟。她抱着一个薄薄的包袱,里头装着娘最后给她缝的一件旧衫,跟着叔叔婶婶上了马车。没过几月,爹娘的家产都被悉数变卖,拿去抵了叔叔在外的债款,阿瑾唯一的家没有了。
初入燕都,阿瑾处处都不适应。这里的集市很大,很吵,香味混杂得让她头晕。婶婶也不喜欢她,动辄对她又打又骂,她不再是小姐,却成了家宅里最下等的粗使丫鬟。每日天不亮就要被冷水泼醒,去刷洗恭桶,打扫庭院。纤细的手指在寒冬腊月里浸泡在刺骨的冷水中,久了就会红肿溃烂。她不敢停下来,因为一旦稍有怠慢,婶婶就会扇她巴掌,打得她眼冒金星,耳朵嗡嗡作响,她喉间尝到了腥甜之意,却不敢哭出声音。
过了一年,叔叔婶婶嫌阿瑾没有用,把她卖去了醉仙居。
醉仙居不是像梦旖楼那样单纯的戏楼。在那里,阿瑾终于穿上了体面的衣服,还认识了许多和她一般年纪的姑娘。她们教阿瑾规矩:如何低眉顺眼地走路,如何跪着奉茶,如何在客人面前像一尊没有灵魂的木偶。
可没过几日,那些对她友善体贴的姑娘们就撕碎了伪装的面具。她们脱掉了阿瑾的衣服,给她换上薄如蝉翼的紫色纱裙,露出不堪一握的腰肢和尚未完全发育的肩颈。铜镜中那个化着浓妆,眼神空洞的少女,陌生得让阿瑾害怕。
阿瑾永远都无法忘记,她第一次见客的那晚。
她被推进一间熏香浓郁的卧房,里面那个满身酒气、肥硕油腻的男人用目光将她从头舔到脚。阿瑾像受惊的兔子般后退,撞翻了矮几上的酒杯。
“不识抬举!”肥胖男人恼羞成怒,一把揪住她的头发,狠狠掼在地上。沉重的身体压在地上,带着令人作呕的酒味和汗味。阿瑾的泪水不受控制地汹涌而出,剧烈地挣扎起来。
“滚。”
她忽然听见一个冷冷的声音,不是在对自己说,而是在对压在自己身上的肥胖男人说。
他出现了。
那日的他,穿着一身蓝衣,姿态懒散地斜靠在屏风前。肥胖男人被搅了兴致当场就要发作,抬头看见他,立时吓得不敢动了,脸上的横肉挤出个谄媚的笑容:“夜公子,来快活啊?”
“滚。”男人面无表情地重复。
肥胖男人登时吓得脸色苍白,屁滚尿流地跑了。她还没从惊慌中缓过神来,单手拢着衣襟坐起身,抬头问他:“你想要我吗?”
他低头看着她,轻轻笑了。
就这样,阿瑾还是醉仙居的阿瑾,但大家都知道阿瑾已经成为夜家三郎的私有物了。阿瑾还是如同从前一样留在醉仙居唱歌,但如果他想要的话,她就必须乘上夜家派来的马车,被抬进那间挂满皮具的厢房。
无数个夜晚,阿瑾的眼泪都流尽了,嗓子都喊哑了,却还是不能让那个男人尽兴。跟着他,阿瑾学会了麻木地笑,空洞地迎合。那个男人给了她很多东西,衣服,金银珠宝,甚至还给她安排了仆役伺候,让她过回了从前小姐般的生活,但只有阿瑾自己知道,她的生活算是彻彻底底地给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