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某人的女友,李俊秀发飙,孩子(第2页)
“我、你、安俊浩……还有它们,”他一指嘉波,隐下了魔神们的名字,“徐文祖当时能提反对意见吗?”
我又问嘉波,带着点指责的意味:“你们不是无所不知吗?”
嘉波不太高兴了,两个鼻孔喷气,嘴角下撇:“夸张。是天地初开就有我们了吗?不是。是我们所向无敌吗?不是。人类和其他物种不会发展进步吗?不是。那我们谈什么无所不知?”
“……可是你能去往过去和未来。”
“对,我能。但是在我去往过去和未来之前呢?我不是什么事情都来回去看的,值不值得、能量消耗的多少、对所处的世界造成的影响的大小,都要斟酌。”
可能是怕我们吵起来,朴锡民再次插话:“他已经越狱了,就交给h国警察吧。不如我和你讲讲你上次走之前让我留意的那些人?
“你爸爸妈妈的工作和生活有条不紊,伯父伯母和两个堂哥也一样。
“卓秀浩和金光日都在关注他们合资修建的那栋摩天大楼,最多还有一年就能完成上梁仪式、开张迎客了。
“田禹治和徐仁静两个修道和演戏都没耽误。
“三个谪仙,一个沉迷警察的角色扮演,两个窝在巫堂辩经。
我一一听着,心想:没了我,他们也一样照常生活着。这样就好。
聚完餐,嘉波说要去找能签长约的人类,先走了。
至于朴锡民,他家两个卧室,一个自己住,一个爸妈的灵位住,没地方给我。
朴重吉说贷款买的几套房子以全租房(指租户在租住房屋前先将房屋价格的30%到50%交给房东作为押金,租住期间租户需缴纳水、电、气及物业费,但不需要缴纳房租,当合同期满后房东会将押金全部退还)的形式租给了别人,他自己都要去睡阴间的办公室,让我找家酒店住,他出钱。
他都请我吃饭了,我哪好意思再花他的钱,就借口说先去看我妈妈,被他一眼识破,将信用卡塞进了我的西装口袋里。
“我在工作群里问了下同事,有人回复你妈妈今天出差去了成运市的那家奢侈品店,我送你过去?”他问。
我只能说好。
从龙仁市到成运市开车需要四五十分钟,而朴重吉把我往风衣里一卷,我眼一睁一闭,就到成运市市中心了。
我钻出风衣,旧事重提:“你要是能变大就好了。”
他还是那句话:“你这辈子别想。”说完指着马路对面的那家奢侈品店的四楼办公区域,“她就在那里。”
“嗯。”我站在原地没动。
近情情却。
那家奢侈品店所在的小型大厦是整条街最闪耀的建筑,赵慧美雇人用人工水晶把所有墙面都铺满了,Logo也大,哪怕离了上百米远都能依稀辨认的那种。
我不知道站了多久,不知道朴重吉是什么时候走的,也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过的马路,等我回过神,就已经来到了那家奢侈品店的门前。
因为这个世界没了28岁的李俊秀,橱窗里自然也就不会有我饰演Cx英祖李昑时的穿戴——怕再次被盗,赵慧美当时把十几套戏服分给了旗下的奢侈品店,几乎一店一套——只有当季最受欢迎的女装。
她只给我一个人设计过男装(我小时候她也给我设计过女装),李玉都没份儿。
她曾经把sCABAL所有奢侈材质的面料摆在我面前让我随意挑选,我习以为常。
现在想来,格外酸楚。
这家店还没到结束营业的时候,我站了多久,店里的几个女销售就看了我多久,没报警估计是看在我衣着打扮不俗。
9点,赵慧美被人簇拥着从电梯里走出来,经过重点商品展示区,透过玻璃橱窗看到了我。
她对身边的助理说了几句,那个助理点了点头,快速朝我的方向走来。
虽然听不见,但我看懂了她在说什么,因为我身上这套西装就是她用sCABAL的treasureBox系列24克拉黄金线面料设计制作的。
我拔腿就跑。
“先生!先生请等一下!”
不能等啊。我擡手擦了一把脸,手也湿了。
人伤心的时候,天不一定会来衬托心情,就像我现在哭得人样都没了,天上不仅没下雨,连风都不刮大一点。
是因为现在是冬季吗?
那怎么不下点雪呢?
“……”我擡着头,指着天,无声地张着嘴骂,路人见了我都往边儿上躲。
不敢骂出声啊,我怕玉皇听到了,突然出现,拿祂的如意(或者笏板?)敲我,把我再次赶走。
哭累了,走累了,我才想起要找酒店,但环顾周围,才发现竟然已经走到了类似城中村的地方,只好再次往来时的方向走。
几分钟之后,我放弃了。
我迷失在了城中村复杂、崎岖、路灯稀少的巷道里。
四下无人。
正是在这个时候,天空飘起了雪花。
“……”现在几点了?再找不到路,找不到住的地方,我是不是要餐风露宿了?这么晚,我当街大叫“朴重吉”,一定会被人报警抓走吧?
我没合法身份的。
我正犹豫着,就听见高跟鞋磕地的声音急促地响起,越来越近。
还没等我扬起笑脸转身,她就从我身边跑了过去。
“……”可不能让她走了!这破地方半天没个人影经过。我刚要擡腿追上去问路,身后就出现了另一个声音。
是男士皮鞋,走得还慢。
我再度扬起笑脸,转过头去。
“砰!”来人给了我额头迎面一击,我连他用的什么武器都没看清,就往后倒了下去。
脑子“嗡嗡”作响,眼前被血色所迷,我仰躺在地,隔了好久才恍惚看见旁边破旧的矮楼招牌上写着的“磐石教会”字眼,然后才看清了蹲在我身体另一侧、穿戴着黑色雨衣、低头看我的男人。
太过熟悉了,哪怕他的雨衣帽檐压得再低,我都能认出他来。
毛泰久!
晚饭的时候,我对朴重吉几个说,朋友不认得我了,好坏也就不重要了。
现在我收回这句话。
朋友不认得我了,好坏很重要!
不认识的话,求饶人家都不愿意听。我死定了。
“sCABAL的黄金线面料,jabCo的定制袖扣,还这么年轻……”毛泰久空着的那只手拨开了我额头上被血液粘黏的头发,擦拭我脸上流下的血痕,“你是哪家的?”
“……不要杀我。”我还是求饶了,因为疼痛的蔓延,眼泪都没办法控制。
“不说也没关系。”他发现擦了我又会再流,就收回了那只手,掏出手机单手编辑信息,一边编辑,一边对我说,“我以前对基因选择的‘生理性喜欢’嗤之以鼻,现在我有一点相信了。这种感觉来得莫名其妙,但真实而又强烈。”
在他编辑的过程中,黑暗的巷道里突然闪了一下。
我心中突然涌起了希望——是手机?还是摄像机?还是路灯的光反射到摄像头上了?有人在附近吗?!
我躺在地上都能察觉,毛泰久当然也能。
他站起身来:“有老鼠啊。你等我一会儿。”
“不要杀人!”我捉住他的裤脚。
“我可以不杀人,但是要拿回内存卡,还有,你不要跑,你要是跑了,我一定会杀。”他弯腰拂开我的手。
这话一说,彻底打消了我逃跑的念头。
他的脚步声远去。
我躺在原地等,薄雪盖了我一身,随着时间的流逝,我冻得手脚冰凉。
是不是要死了?
tBC.
各位读者,本沙雕作者在这里征求一下大家的意见,因为看文的人少,所以还是比较好处理的。我想知道的是,大家是想让我按照原计划写个一百万(大纲细纲都有),还是看着砍了(当然不会烂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