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比乌斯光环 作品

第247章 盐矿调研与马帮扎营

队伍在盐矿停留了将近一个时辰,然后与矿主致谢告别,继续前往目的地。路上,小队长一边行军,一边汇总了几位学员的调研结果,草草地形成了一个报告,口述给马上的王月生听:

阿陋井并非王月生理解的后世意义的“矿区”,而是由多个分散盐井、卤池、熬盐工坊及附属设施组成的生产聚落。其核心区域,如井场、灶房、盐仓,占地约15亩,但包括山林、卤水运输管道等外围区域,总面积超二百亩。

此时仅能开采80米以内浅层卤水,矿主估计可采储量约50-100万担(约3-6万吨),按当时年产量推算,可持续开采20-30年。单井开采半径约50-100米,井间距较大以避免卤水层干扰。

年产量“岁办正课盐四十万斤”,但实际产量还要包括偷采、瞒报的私盐20-40万斤。

每口盐井日均提卤60-80担,经熬煮得盐约300-400斤,单井年产量约10-15万斤,矿区活跃盐井约4-6口。

钻井技术沿用传统“顿钻法”(冲击式钻井),以铁锉凿岩,竹缆悬吊钻具,木制套管固井,单井开凿需3-6个月,深度80-120米。汲卤工艺采用竹制汲卤筒(带牛皮阀门)配牛力绞盘提卤,效率低下,单井日提卤量仅50-80担(1担≈60斤),卤水含盐量约8%-12%,需经4-5次熬煮浓缩。。熬盐方法采用土灶铁锅熬煮,每锅装卤水200-300斤,柴火熬制6-8小时得盐30-50斤,燃料消耗极大,每斤盐需5-8斤木柴。

工种主要有井匠(钻井)、灶户(熬盐)、杂工(运卤\/拾柴)三类,童工占比约20%,负责添柴、滤渣等辅助工作。灶户每日工作14-16小时,人均管理2-3口盐锅,月均产盐约600斤。王月生听到此处,心中暗算了一下,每盐工日产盐约3-4斤(含辅助工),远低于同期英国蒸汽动力盐场的200斤\/人。

每万斤盐需人工30-40工日,含汲卤、熬煮、运输;牛工10-15日,用于提卤、运柴。同时期四川自贡盐井已使用畜力汲卤车和天然气熬盐,效率高3-5倍;阿陋井技术停滞,单位劳动力产盐量仅为沿海晒盐法的1\/5,但因内陆运输优势仍具市场竞争力。。

以单灶年计收入:产盐7200斤,官收课盐1500斤,剩余5700斤由盐商按每斤5文收购,得钱28.5两。支出:柴薪费12两,工具损耗3两,胥吏勒索4两,家庭口粮消耗折银8两。净利:1.5两(仅够购买半石糙米),实际多数灶户负债。

官府的盐课征收实行按“灶户认课制”,每灶年纳盐课1500斤,折银约20两,实际征收时胥吏加派“秤耗”“火耗”,实征额超2000斤。盐商需向盐道衙门购买“盐引”(每引运盐400斤),引价含税银、运费及官吏抽成,占盐价40%。巡检司在要道设卡,但贿赂通行普遍,私盐流通量估计占产量25%。

盐商以“包井”形式向官府承包盐井,预付三年课银,垄断卤水收购与销售。大盐商同时经营柴薪供应、骡马运输,形成“卤水-燃料-运输”闭环剥削链。土司与乡绅通过“干股”参与盐业分红,提供地方保护以对抗官府稽查。帮会(如哥老会)控制私盐贩运,抽取运价20%作“保路钱”。

盐课占官方财政收入的15%,但60%被层层截留,仅40%上缴省库。盐商利润率高达200%,主要投入土地兼并与高利贷。马帮运费占盐价25%,税吏灰色收入占10%。零售盐铺加价50%售卖,掺沙增重普遍。马帮跨省贩私盐至四川、贵州,利润率超300%。

王月生听完汇总报告,一直沉思不语,连中间吃午饭都有些魂不守舍。一直到了今日的目的地澄江府禄充村。这里地处抚仙湖西岸,背靠麒麟山,面朝碧波万顷的湖水。此时正值深秋,湖面雾气氤氲,岸边稻田金黄,渔舟归港,呈现出“渔米之乡”的恬静表象。但者黑嫫知道王月生此时的心气不在于此,很贴心地用自己了解到的情况为王月生解说这里的社会情形。

澄江府衙名义上管辖禄充,实际权力被地方势力架空。知府周廷揆是捐官出身,终日沉迷鸦片,政务交由师爷和胥吏操办。禄充巡检司驻有绿营兵十余人,盔甲锈蚀、刀枪生锈,平日主要任务是在码头勒索渔税、盐税,夜间则聚赌嫖娼。司法腐败,豪强打死佃农仅赔三斗米结案;盐枭与税吏分赃不均时,官府才“剿匪”做戏。

这里是私盐走私要道。因为官府按“灶户课盐”强征盐税,但实际征收时胥吏加派“脚钱”“火耗”,灶户需缴税盐150%,逼得盐工私采泛滥,形成了一条从阿陋井偷卤→禄充渔村地下灶熬制→伪装成抗浪鱼干船运昆明的走私链条,利润率高达400%。

禄充盐枭头目是彝汉混血的“黑罗三”,控制抚仙湖至昆明私盐水路,手下有亡命徒三十余人,配备土制火铳和缅刀。每月向巡检司孝敬二十两“平安银”,换得官兵“眼盲耳聋”。曾将告密者绑石沉湖,尸体挂于码头示众三日,渔民见之噤若寒蝉。

禄充首富杨氏家族,族长杨开泰,举人出身,占有湖畔良田千亩,掌控鱼市、盐仓、渡口。宅院仿苏州园林而建,豢养家丁二十人,配德国毛瑟枪。通过高利贷兼并土地,借一石稻还两石,无力偿还者田产尽归杨氏,佃农沦为“杨家奴”。杨氏把持望湖书院,聘亲信为山长,科举考生需献“束修银”十两方得推荐;编纂《杨氏族谱》时将抗浪鱼捕捞权伪造成“祖产”,逼迫渔民缴纳“湖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