蔷薇杀手本纪(第2页)
然而,这还不是最恐怖的。黑影并没有就此罢手,他紧接着拿起一把斧头,毫不犹豫地砍向城管的小腿。只听“咔嚓”一声,城管的半截小腿被硬生生地剁了下来。更残忍的是,黑影将这半截小腿塞进了城管的嘴里,仿佛是在对他进行一种极其残忍的惩罚。
第二天早上,当其他同事来到单位时,他们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城管的尸体横躺在单位门口,胸前插着一把匕首,鲜血染红了他的衣服。而他的周围,铺满了鲜艳的蔷薇花,花瓣散落在地上。
从现场那熟悉的惨状和散落的蔷薇花瓣来看,所有人都心知肚明,这无疑又是“蔷薇杀手”的杰作。
不过这次与以往不同,凶手虽依旧巧妙地躲过了监控,却在墙上意外留下了5个脚印,并且拿走了死者身上的两张银行卡。警方判断他应该是翻墙进来,一首在隐蔽处蹲点。
通过痕迹鉴定,办案人员终于从脚印这条线索上模拟出了“蔷薇杀手”的外形特征:男性,年龄在20 - 25岁之间,穿43码鞋,身高在1米75左右,体型中等偏瘦,从脚印的深度、着力点以及步幅等细节判断,此人很有可能练过功夫或者经常跑步,具备较强的身体素质和敏捷性。
此时,警方突然想起那个曾站出来打抱不平的武校教练,于是赶忙将他找来问话。然而,经过仔细查证,案发时武校教练有着确凿的不在场证据,因此他也被排除了嫌疑。
就在案件陷入僵局之时,办案人员通过监控系统发现了银行卡的踪迹。那个卖板栗的大姐,收摊回家后,她在自己车上发现了这张卡,卡背后写着密码。她以为卡是空的,出于好奇便跑到银行试了试,没想到里面竟有两万块钱。她吓了一跳,但因家中正好缺钱,便取了几百块应急。与此同时,另一张卡的下落也有了眉目——在卖红薯的王大爷手里。大爷同样坚称自己是捡到的。
两人的笔录还没做完,警方又接到了新的报警。
自从那一两名城管被杀之后,
这位新来的小队长就老实多了,刚开始他会主动和商贩们打招呼,不过时间久了,本性就暴露了。
那是一个阳光炽热的日子,街市热闹非凡,人群熙熙攘攘。一个武僧在大街上表演节目,只见他身着一袭褐色僧袍,袒露着结实的臂膀,那古铜色的肌肤在阳光的照耀下泛着油亮的光泽。他先是一个旱地拔葱,高高跃起,随后身形如电,拳脚舞动间虎虎生风,时而如蛟龙出海,时而似猛虎扑食,引得众多行人纷纷围聚,里三层外三层围得水泄不通。喝彩声、叫好声此起彼伏,将这暑热的街道渲染得愈发热闹。
城管巡逻至此,小队长本想撵武僧走,他大腹便便地走上前,颐指气使地喝道:“嘿!这儿不准摆摊儿,赶紧走人!”那武僧自恃身怀武术,哪里将这城管放在眼里,非但不听从,反而面露不屑,当着众人的面,对城管肆意嘲讽。只见他嘴角勾起一抹轻蔑的笑,说道:“就凭你们,也想管我?也不掂量掂量自己的斤两!”言辞如刃,首削城管颜面。小队长气得满脸通红,怒目圆睁,却又忌惮武僧的功夫,不敢硬来,只得强压怒火,另寻撒气之处。
恰在此时,他瞧见有个店铺将自家箱子搬到了屋外,便如同找到了发泄口,带着手下的小兵气势汹汹地冲过去罚款。老板满脸委屈,苦苦诉说营生艰难,恳请通融。小队长却充耳不闻,恼羞成怒之下,竟勒令老板闭店整顿,言罢便要动手强搬。老板眼中满是绝望和无助,死死拉住自己的箱子,不肯松手。
就在这剑拔弩张之时,一个蒙面男子如鬼魅般突然冲了进来。他身着黑色紧身衣,身形矫健,手中紧握着一把形似消防斧的凶器,眼神冰冷而坚定。他一言不发,如同一道黑色的闪电般迅速冲向小队长,抬手朝着小队长的脑袋瓜猛地生劈一斧。小队长甚至来不及做出任何反应,只觉眼前寒光一闪,一股剧痛袭来,便己倒地。鲜血如泉涌般喷出,溅在周围的地面和人群身上,众人吓得尖叫起来。
商贩们瞬间反应过来,意识到他应该就是那位专杀无良城管的蔷薇杀手。平日里,城管的恶行让商贩们苦不堪言,此刻见有人为他们出头,积压己久的情绪瞬间爆发,便不约而同地出手相助。有的商贩大声呼喊,扰乱城管的注意力;有的商贩冲上前去,阻挡城管余党的追赶;还有的商贩则故意制造混乱,帮助杀手脱身。现场一片混乱人们的呼喊声、尖叫声交织在一起。
待警方赶到时,杀手早己消失得无影无踪,现场只留下一把染血的凶器和一袋散落的蔷薇花瓣。花瓣在微风中轻轻摇曳,仿佛在诉说着这场血腥与正义的较量。
办案人员随即走访了围观的近百名群众,然而众人或是出于畏惧,或是对杀手的义举心怀感激,说出来的话五花八门,一个比一个夸张,显然都在为凶手打掩护。警方虽未能从群众口中得到有效的身份信息,且在物证上也未提取到指纹,但经过检验,确定斧子上有3个人的血迹,且正好是此前遇害的3位城管。
为了尽快将凶手捉拿归案,警方加大了搜捕力度,在全城范围内展开地毯式搜索。他们不放过任何一个角落,对每一条线索都进行仔细排查。不到两天的时间,警方凭借细致的排查与追踪,终于将蔷薇杀手抓捕归案。
在审讯室里,杀手坦然承认自己连杀了3名城管,并道出了内心的悲愤缘由。他的眼神中透露出一丝痛苦和决绝,缓缓说道:“我的母亲也是个小贩,平日里靠卖豆浆油条勉强维持生计。那是一个普通的日子,母亲像往常一样在街上摆摊,却遭遇了无良城管。他们二话不说,就开始砸母亲的摊位,母亲想要阻拦,却被他们泼了一身热油。那些滚烫的油啊,就那样浇在母亲身上,母亲惨叫着,东西也被砸烂没收。她伤势严重,我们家穷,根本没钱治病,不到一星期,母亲就因为伤口感染含恨离世。我到处去讨公道,找了一个又一个部门,可他们总是用各种理由搪塞我,根本没人管我。从那以后,我就对这些无良城管恨之入骨,只要听到或者看到商贩们受委屈,我就忍不住想要为他们报仇雪恨。”杀手的声音有些哽咽,拳头紧握,仿佛又回到了那些痛苦的日子。
尽管商贩们感于他的义举,纷纷联名请愿,希望能对他从轻发落,但法不容情。最终,这位蔷薇杀手还是被判处了死刑。
或许在很多人眼中,他以暴制暴,为弱势群体出了一口恶气,在某种意义上称得上是英雄。然而,国有国法,家有家规,随着法律的日益健全,监管力度的不断成熟,法治社会需要的是在法律框架内解决问题,而非这样以极端手段伸张正义的个人行为。在追求公平正
义的道路上,唯有遵循法律的轨道,才能实现真正的长治久安与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