佚名 作品
第437章(第2页)
刘清明从他手里接过一沓口供,随便翻了翻。
好家伙。
刑讯逼供,在这叠材料里,居然只是韩志诚所有罪行中最轻的一条。
这种手段在基层警务系统中太常见了,哪怕是林城,也时有发生。
其中居然还有一条,利用职务之便强占人妻。
刘清明第一时间就想到了于锦绣,心里一沉。
苏清璇也好奇地拿过几份翻看,越看脸色越难看,最后气得银牙紧咬。
“这个人简直是个禽兽!”
“怎么了?”刘清明问。
“他连十八岁的小姑娘都不放过!你自己看!”
刘清明拿过那份口供,是一个名叫黄燕的女警写的。
韩志诚收了她家里五万块钱,让她一个高中都没毕业的女孩进了派出所。
结果,上班的第二天夜里,就把她奸污了。
这件事,还有其他警察的口供可以佐证,基本上可以认定是事实。
经过这么一番审问,不管韩志诚怎么狡辩,他的问题性质已经从职务犯罪,彻底变成了刑事犯罪。
正好落在了陈锋的业务范围之内。
刘清明说:“这些口供,先给我用一下。”
陈锋点头答应。
苏清璇问他:“你要干什么?”
刘清明扬了扬手里的材料:“当然是去开会。”
他拿着口供,又叫上了东山村和神台村的村长与支书,请他们一同列席乡党委会。
云岭乡政府会议室。
长条形的会议桌旁,烟雾缭绕。
赵元佐要求临时召开党委会,讨论两村村民聚众下山的问题。
乡里的几名党委委员有近有远,等到刘清明从派出所赶过来时,居然还不是最后一个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