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0章 双凶落网(第2页)
没办法,谁让翠湖很多小区最高也只有六楼呢,这个高度很容易摔也摔不死,最后还留下一个半残。
于是为了追求一个痛快,很多人最后都会选择翠湖市拔地而起的一些高楼大厦。
如果是自杀,那就不太能算得上是命案。
这起案子翠湖市警方浪费了黄金七十二小时,一开始来了两名民警,以为是自杀,便慢悠悠的报了上去,又来两名刑警看着,等发现不对找到疑点的时候,七十二个小时已经过去,于是这起命案就成了积案。
当然,这两名民警是有一些责任的,他们下意识的假定了死者是自杀,毕竟今年一年滨湖大厦跳楼的就有四五个人了。
两名刑警来了一看,感觉有点不太对,但又说不上来哪里不对,于是便报到了分局,分局再派人来一来二去,时间就这么耽误了。
通过现场摸排走访,警方在现场找到了一些目击证人,根据证词,他们几乎是刚一扭头,就看到滨湖大厦有人跳下,这中间没有一点缓冲。
光是这一点,就足以引起警方怀疑,毕竟要自杀的人就算有再大的决心,一般都会在自杀现场做一番思想斗争,像是这种没有任何缓冲直接跳下来的,就很值得人怀疑。
但翠湖市法医并没有在死者身体找到任何防卫伤,这又和之前的发现很矛盾。
其实彭欣力完全是可以把这起案子当成自杀来结案的,这样是最省事的方法,但他却没有这么做,因为他知道,一旦要是结案,那就会放走一个可能存在的凶手。
于是这起案子就成了积案,出现在了陈默的手上。
陈默之前在吴天赐送给他的书中看到过这样一句话:“任何犯罪过程本质上都是物质交换的过程,作案人作为一个物质实体,在犯罪过程中一定会和各样的物质实体发生接触和交换”
这段话说的很拗口,但理解起来却很好理解,简而言之就是一句话,如果是命案,嫌疑人一定会在现场留下证据。
因此陈默还是想去犯罪现场看看。
滨湖大厦从建成之后,就入驻了不少公司,大大小小,各式各样的公司都有,陈默找到了物业经理室,亮明身份后向经理要了一份大厦的入驻公司名单,上面标注着各个公司的楼层。
从这一份名单就可以推测出死者坠亡前的起坠现场。
毕竟死者无论是自杀还是他杀,一定会选择一个人少的楼层,而不是一个很热闹的楼层。
这样筛下来,只有22楼,23楼,24楼,25楼和天台是最值得怀疑的,这几层位于顶层,没什么人,很多地方还处于待出租的状态。
而想到前面在书中看到的那句话,如果是他杀,嫌疑人一定会在这几个楼层中留下证据
陈默马上把电话拨到了彭欣力那里。
“彭队,能不能组织现勘和法医对滨湖大厦22—25楼以及天台再次扫一遍?”
“好,我这就安排人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