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0章 听证会猎杀
巨人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走廊,光洁冰冷的大理石地面像一面巨大的镜子,映照着顶灯惨白而冷漠的光。空气里,消毒水的刺鼻气味与文件油墨的沉闷味道交织,混合成一种属于官方机构的、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冰冷。等待区硬邦邦的塑料座椅上,稀稀拉拉地坐着几个和我一样的人,脸上或写满愁苦,或刻着愤懑,像一群搁浅在权力滩涂上的鱼,徒劳地挣扎。
我缩在角落,仅存的右手无力地搁在膝盖上,指尖冰凉,仿佛失去了感知。身上这套深色的廉价西装是昨天小陈咬牙租来的,却像个不合身的戏服,绷在左肩那道空荡荡的袖管和虚弱的身体上,显得既滑稽又凄凉,仿佛套在一个拙劣的稻草人身上。断臂的残端被衣料摩擦,幻痛如同一群细密的针,一阵阵刺入神经,提醒着我失去的一切。
旁边,小陈和老赵脸色紧绷,像即将奔赴战场的士兵,眼神里交织着愤怒,也藏着一丝难以掩饰的忐忑。他们沉默地坐着,仿佛在积蓄着什么。
对面,王德发和周坤并肩而坐,簇拥着一位西装革履、头发梳得一丝不苟、戴着金丝边眼镜的中年男人——那是段里请来的律师。他们低声交谈着,偶尔投来的目光里,毫不掩饰轻蔑,带着一种稳操胜券的松弛。王德发甚至悠闲地翘起了二郎腿,皮鞋尖在光洁的地面上有节奏地轻点,发出细碎的声响,像是在丈量这冰冷走廊的长度,也像是在丈量我们这些人的绝望。
“申请人林野,被申请人洛圣都铁路公司巨人城工务段,仲裁庭准备开庭,请双方进入第三仲裁庭!”冰冷的电子音在走廊响起,如同宣判,让空气骤然凝固。
我深吸一口气,试图压下胸腔里翻涌的血腥气和眩晕感,在小陈的搀扶下,艰难地站起身。每一步都踩在虚浮的地面上,仿佛脚下不是坚硬的大理石,而是无底的深渊,而那扇沉重的、据说象征着“公正”程序的木门,正张着黑洞洞的口,等待着我。
仲裁庭不大,布置简洁得近乎冷酷。正前方高台上,坐着三位仲裁员。居中是一位五十岁上下、面容严肃刻板、法令纹深刻的男子,姓李,是首席仲裁员。他左右两边,一男一女,都面无表情,像三尊冰冷的塑像。空气凝重得仿佛能拧出水来。
流程按部就班地进行。宣读纪律,核对身份,申请人陈述请求,被申请人答辩。我按照之前咨询的援助律师草拟的稿子,尽可能清晰地陈述:因救人导致工伤,单位违法依据无效条例罚款两万元,克扣工伤保险待遇,要求撤销罚款,足额支付工伤赔偿,并支付违法克扣造成的损失。
轮到我方举证。我示意小陈,他立刻起身,将一叠精心准备的复印件材料交给书记员。
“证据一:《巨人城工务段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原件复印件,落款日期20xx年10月15日。根据《工会法》及《巨人城工务段职工代表大会章程》,段职工代表大会成立于20xx年12月1日。该规定未经职代会审议通过,程序违法,应属无效!”
“证据二:段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纪要(复印件),显示安全科长周坤明确提议依据无效规定第二十四条对申请人罚款!会议主持人孙段长拍板同意!证明罚款决定本身即基于非法依据!”
“证据三:同份纪要附件,核算人王德发所做经济损失清单,其中关键设备‘进口轨道探伤仪’损失十二万元存疑!事故后第三天,工友陈小兵曾在段内见到该设备,外观无明显损毁!且纪要中王德发手写备注显示,罚款金额由最初按医疗费核算的元擅自篡改为元!证明罚款依据造假,数额随意!”
每提交一份证据,我都清晰地说明证明目的,声音因激动而微微颤抖。周坤和王德发的脸色越来越难看,尤其是当提到探伤仪和篡改金额时,王德发放在桌下的手明显在抖。首席仲裁员李仲裁员面无表情地听着,偶尔抬抬眼皮扫一眼材料,像在批阅一份无关紧要的报告。
轮到被申请人质证和举证。
那位金丝眼镜律师不慌不忙地站起身,脸上带着职业化的、略带遗憾的微笑。
“尊敬的仲裁庭,对于申请人提交的证据,我方首先需要指出一个关键问题:证据二、三,所谓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纪要及其附件,来源不明。申请人无法证明其真实性、合法性。据我方了解,段里并无申请人所描述的这样一份纪要流出。我们有理由怀疑其系伪造或通过非法手段获取。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非法证据应予以排除。”
他顿了顿,目光扫过我空荡的左袖,语气带上了一丝“悲悯”:“当然,申请人遭受重大伤害,心情可以理解。但法律程序,讲究的是证据确凿,来源合法。仅凭几份来路不明的复印件,恐怕难以支撑其主张。”
周坤适时地发出一声极轻微的嗤笑,像只挑衅的公鸡。王德发则挺直了腰板,仿佛洗刷了冤屈,重新找回了尊严。
我的心猛地一沉,像是坠入了冰窖。非法证据排除!这是他们早就准备好的杀手锏!那本原件被我扔进了垃圾桶,小陈手机里的照片,在严苛的证据规则面前,效力大打折扣,几乎等于零!
“关于申请人指责的所谓‘非法罚款’,”律师话锋一转,声音陡然拔高,变得铿锵有力,“我方要出示一组关键证据,证明申请人林野同志,在事故发生时,自身存在严重违反安全规程的行为!这才是导致其本人重伤的根本原因!单位依据规定进行处罚,完全正当!”
他示意王德发。王德发立刻从公文包里小心翼翼地拿出一个透明塑料文件袋,里面装着几张放大的彩色照片。
照片被呈递给仲裁员,同时也向我们这边展示。
照片明显是用长焦镜头拍摄的,画面有些模糊,背景是暴雨倾盆、山体滑坡的混乱现场。焦点死死锁定在一个身影上——那是我!照片捕捉的瞬间,正是我扑向小陈,将他狠狠推开的那电光石火的一刹那!
而在我推开小陈、身体前倾、重心完全偏移的瞬间,我腰间那条醒目的黄色安全绳,因为巨大的拉扯力,赫然处于——松脱状态!甚至能看到连接挂钩处似乎已经崩开!照片的角度抓取得极其刁钻,完美地定格了“安全绳未系牢或已挣脱”的瞬间!
“证据四:事故现场照片!”律师的声音带着一种揭露真相的正义感,“清晰显示,在事故发生的关键时刻,申请人林野,作为当班安全防护员,其自身的安全绳处于未有效系挂状态!这是极其严重的违章作业!是其未能及时撤离危险区域、并导致自身被巨石砸中的直接原因!试问,一个连自身安全防护都做不到位的人,何谈救人?单位依据《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对直接责任人进行处罚,何错之有?”
“放屁!!”小陈再也忍不住,猛地站起来,双眼赤红,指着照片怒吼,“那是野哥为了救我!他推我的时候用力太大!把安全绳绷开了!不是他没系!是绷开了!你们这是断章取义!栽赃陷害!”
“肃静!”首席仲裁员李仲裁员重重敲了一下法槌,脸色阴沉地看向小陈,“申请人代理人,注意法庭纪律!再有咆哮干扰庭审行为,将责令你退出!”
小陈气得浑身发抖,在老赵的死死拉扯下,才愤然坐下,胸膛剧烈起伏,像一只被折断翅膀的鸟。
我的心如同坠入冰窟。好狠!好毒!他们竟然找到了这个瞬间!利用了我救人的动作,倒打一耙!把舍己为人,扭曲成违章操作!
“仲裁员!”我强压着眩晕和怒火,举起右手,声音因极致的愤怒而嘶哑,“照片拍摄的瞬间,是我推开工友陈小兵的瞬间!巨大的冲力导致安全绳挂钩临时绷开!并非我未系安全绳!我有证人!陈小兵可以作证!当时的情况……”
“申请人,”李仲裁员冷冷地打断我,眼神锐利,“证人陈小兵是否到庭?”
“他…”我一时语塞。小王(陈小兵)在事故后就被家里以“受了惊吓”为由叫回老家休养了。我联系过他,他支支吾吾,最后连电话都不接了。显然,段里已经“做通”了他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