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灯轻剑斩黄泉 作品

第9章 大理寺卿陈素乞骸骨疏

大理寺卿陈素乞骸骨疏

破题

盖闻獬豸冠久则尘侵,故老臣有怀归之请;皋陶法明而身退,乃圣朝弘养士之风。是以霜染乌纱而三章拜阙,叶落秋槐而一疏辞朝,非倦于政,实顺乎时也。

承题

臣陈素,叨蒙圣恩,备位大理寺卿七载,掌刑名而奉三尺,司宪典以慎五刑。忆昔德佑元年,新皇御极,臣以谳狱明允,擢拜廷尉,方谓 “刑期无刑” 可效,岂知蒲柳之质,未及古稀而衰象已呈:目力昏花,难辨秋毫之末;手足拘挛,莫执三尺之简。今当九秋霜重,敢援 “大夫七十致仕” 之典,伏乞骸骨归田。

起讲

臣尝读《礼记》至 “大夫七十而致仕”,观《周易》于 “见险而止”,未尝不叹圣人制礼之仁,而明进退存亡之理。昔者皋陶作士,弼成五教,及其老也,让德于后;汉相张释之,守法不阿,晚年亦以病请归。臣虽不敏,窃慕前贤:掌大理七载,审案三千余牍,无敢以私废公,每于鞫讯时思 “哀矜勿喜”,在定谳际念 “罪疑惟轻”,庶几无负 “慎刑” 之训。

入题

今岁孟秋以来,臣旧疾复发,夜审案卷则烛影摇红若雾,昼立公堂则阶石倾侧如舟。近复感秋凉,左臂不仁,右手握笔辄颤,昨审某案,竟将 “矜” 字误书为 “急”,幸属官提醒,方知老眼昏花至此。夫刑狱者,生死攸关,若以衰朽之躯误国家三尺法,是臣之罪,非独负君,实负苍生。故敢冒死陈请,伏望圣慈垂怜。

起股

忆初拜大理时,新皇亲赐獬豸冠,谓 “此兽能辨曲直,卿当如之”。臣佩冠七载,每审案必焚香告天,见獬豸角映庭前柏影,如见天宪:曾鞫藩王夺田案,拒十万金而不阿;审酷吏虐囚事,黜三品官而不贷,方谓 “铁面” 可效包孝肃,岂料今秋冠上铜锈斑驳,如臣衰颜,不堪再对圣明。

(右)犹记去年秋谳,夜勘尸格至三更,忽感心悸眩晕,仆于案前,醒时见月光透窗,照案卷上 “冤” 字如血。今岁中秋,独坐司狱司,闻囚徒夜哭,欲往安抚,竟扶墙而行,思昔年步如疾风,今若老鹤蹀躞,此非天示臣以当退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