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角 作品

第四十四章:王韫秀与元载

    下朝未过半日,整个长安都知晓了今日朝堂之上,有一布衣少年郎,怒骂吐蕃使臣。举三百钧石以扬大唐国威。

    壮武将军,从四品下的武官。

    大斗军军使,掌管四千士卒,三千骑兵。

    一柄天子剑,可斩边境之将。

    最重要的是,那少年郎不过十七八岁。

    大唐重武。

    只需半日,沈潮生的名字便已经传遍长安。

    长安东区第三街,平康坊东南隅。

    王忠嗣的门戟小厮已经收了一竹篮名刺。

    王忠嗣特意吩咐过,名刺可收,金银俗物不可进。

    诺大的府邸内,却无什么贵重装饰。

    厅室内。

    哥舒翰正在煮茶,原本沈潮生想要上手,却被哥舒翰赶回了位置上。

    沈潮生只能与王忠嗣面对面而坐。

    “沈二郎,我本以为你能抬动三百钧石便已是了不得,未曾想还能将三百钧石过肩摔落!当真是天生神勇。”

    王忠嗣依旧感叹不已,委实眼前这少年抗石之举过于骇人。

    “还是要谢过王公提拔。”

    沈潮生并无半点恃宠而骄,反而依旧似那身穿布衣的少年郎。

    “害……”

    王忠嗣叹口浊气,一时间百感交集。

    哥舒翰适时开口:“可不是,沈小子,你可要记得王公之恩。这世道,想要得到圣上赏识,莫要说你进入吐蕃冲杀一次,哪怕你再冲上百次,无人举荐,你也到不了如今。”

    王忠嗣回眸瞪了哥舒翰一眼:“煮你的茶去!歹多话!”

    沈潮生却是心知肚明:“是这么回事儿,小子铭记王公大恩。”

    “只管记在心尖。”哥舒翰说道。

    王忠嗣忽然想起什么。

    “恰好今日回长安,估摸着阿女也该回家一趟了吧……”

    五年前,自家女儿执意嫁给一名叫元载的落魄书生。

    家中长辈百般阻挠,可王忠嗣却未发话。

    那书生当年确实落魄,可一首书法诗词写的极好。

    王家不缺向上爬的路子,只要那小子愿意上进,总有出头之日。

    一个寒门书生,也没那么容易引起圣君猜忌。

    可直到哥舒翰煮完第三道茶,依旧没等到自己女儿回来看上一眼。

    王忠嗣有些恼了。

    那元载好歹也是大理评事,虽只是个芝麻官,可今日朝堂动静不可能不知道。

    当阿爷的出去已经这么多时日,自家女儿不回家看上一遭,属实不像话!

    沈潮生见王忠嗣面色不善,开口说道:“哥舒公,王公,都说长安花似景,小弟初到长安,倒是好奇这是何等模样。”

    王忠嗣正欲推辞,沈潮生却已经起身。

    哥舒翰在一旁眉眼含笑。

    王韫秀那丫头就是王忠嗣的心病。

    元载位卑身贫,丈人府里的人对他都很轻慢。

    在日常的交往当中,远近亲朋也都毫不掩饰对元载的嫌恶,对他的态度就像对待乞丐一样。

    元载自然把这些看在眼里,妻子王韫秀为丈夫感到不平,趁机劝他再好好读一些书,以求进身,不愿再拿家中一份钱。

    王韫秀为了让元载奔赴长安赶考,将自己带出的嫁妆都悉数变卖。

    好在写了几篇好文章,得了圣人赏识,有了个官身。

    沈潮生与哥舒翰相视一眼,哥舒翰便走在了前头。

    路上的花倒是没怎么看,三人一道来了宣阳坊。

    直到一处小院才停下。

    院中女子身穿胡服男装,正洗着碗。

    眉宇间仍可见王忠嗣那股英气。

    就在这时。

    隔壁的柳妇人端着半盆衣裳路过。

    见王韫秀在井台边洗碗,便隔着低矮的篱笆墙笑盈盈开口:“姑娘这手劲还是这么足,前日见你家元郎回来,倒是清瘦了些。”

    “不瞒你说,前日我家那铺子进夏布,原想着找牙人谈个好价钱,谁知如今市舶司那边卡得紧,货款周转竟有些吃紧……”

    王韫秀握着粗瓷碗的手指微顿,抬头时脸上已堆起笑:“柳姨有事但说。”

    “就是春上你家借去的两贯钱……”

    柳妇人声音低了些:“也不是催你,只是如今生意难做得紧,若能先还上些,也好让我应付过这几日。”

    王韫秀望着盆中晃荡的清水,解下腕上那只成色普通的银镯子。

    递过篱笆:“柳姨先拿着这个抵一抵,待我家元郎回来,定会将钱凑齐还上,到时候再赎这镯子不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