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实人12 作品

第20章 攻打圣庙

部族没有进行什么采买。

原因?

没钱。

另外。

森林精灵们那趾高气扬的态度也让部族们受不了。

都是精灵,谁还没点傲气呢?

她们经历苦难,都没有选择当附庸,现在又怎么可能会低头。

所以很快,她们就走了。

一路上,很多人看向刘醒非。

刘醒非有些奇怪。

“有病啊,这么看我干什么?”

倒是孙春绮不快的道:“闭嘴吧,你昨天干了什么不知道吗?”

这话一说,锦氏顿时低下了头,她脸红了,还是一口气红到了耳朵根。

刘醒非也叹了口气。

这不是一直和锦氏关系没好嘛,所以有机会加深感情,让她知道自己爱她,有错吗?

这你又不满意了,要怎样才好嘛。

可能孙春绮觉得这不是地方。

但只有此地才有足够的生生气机,才能让锦氏身体好,才能龙凤和鸣。

不然,一个人唱独角戏,那能有意思吗?

算了,不和女人讲道理。

刘醒非偏过了头,道:“老规矩,你不要出手。”

孙春绮哼了一声,废话,这种地方,这样的环境,出手,怎么出手,当我愿意出手么,不是迫不得已,她是为会出手的。

因为此间气息不好。

孙春绮倘若出手,也许一开始很好,打谁都是斩瓜切菜。

但时日一久,她的飞剑就会被污了灵性,到时掉了品级,哭都哭不出来。

在这种环境里,反而是刘醒非的力量,可以如鱼得水的使用。

只是降术,一个不好也难控制。

都难。

但至少,在短时间里,是不成问题的。

因为现在刘醒非的问题是,武器不及他的修为。

所以现在升级武器,挺好的。

但是,在队伍中,撒塔林和凯里甘双双都在。

他们带上了一支二百人的精灵部队,跟在他们身后。

凯里万问道:“这是怎么回事?”

撒塔林王子理所当然的道:“我的父亲觉得你说的对,毕竟不管怎么说,我们也是同族,都是精灵,所以这一路我会帮助你们,尽可能送你们到达目的地。”

凯里万知道,他们只是打听情报,以便于日后做出判断。

她不再说话了。

队伍重新出发。

很快,他们来到了黑暗森林。

撒塔林王子叹息起来。

“这里曾经是古意森森,到处都是深浅不一的绿色森林,是我们绿树王国的后花园,但是现在却成了这副模样。”

正说呢,堕落生物就来了。

堕落生物很多。

随意走动的骷髅,手提大砍刀的羊头怪,一身厚黑皮毛的熊巨人,能够口吐能量球的黑暗魔怪,还有——一群一群又一群的小炎魔。

此外还有一支支军团的堕落军团。

一遇到精灵,就飞扑了过来。

面对如此之多的敌人,撒塔林正要带人战斗,某人已经说话了。

“凯里万,让那些人不要多事。”

他说着话,就冲出去。

手上提一杆黄金长枪。

只是,这一杆黄金长枪已经不复最初时,那亮莹莹,灿晶晶的金黄色,而是一种浑厚质朴的暗金色了。

并且,在长枪上,开始出现一些细细的红色花纹。

这是魔纹。

是杀生太多,血液在枪上浸蚀下的纹路。

如果是孙春绮地飞剑,被这些红色纹路影响,自然是会受到污染,甚至会跌落品级。

但这把武器,是刘醒非用降术祭炼的。

降术本就不是什么伟光正大的力量,所以这种污染根本不是事,反而在壮大神枪的力量。让这件半神器,正在一点点,进阶成真正的神器。

原本一件神器的诞生——很难。

不经过岁月的洗礼,不经历超凡力量的影响。

是很难成为神器的。

不然呢。

以为神器是什么?

随便足上捡到的大白菜吗?

刘醒非之所以可以这样,主要就是他用的是降术。

降术有这样那样的缺点,但在成事上太舒服,太容易了。

好了,开始表演。

点,刺,刺,再刺。

凤点头。

长枪捅贯。

往上扎。

往下扫。

点点刺。

搬横拿枪势。

横扫千军。

点枪。

探枪。

刺枪。

扎枪。

好,霸王一气摔枪势。

往前打,不停的点刺。

凤点头。

一刺。,二刺,三刺。

往前踏步,跳起来,大圣劈挂砸下去。

绝招,半峰插云。

好。

醉仙望月——回马枪。

再来一个横扫千军。

很快,场地上一片的血。

刘醒非,不气,不喘,神情若定。

他的一双眼睛,倘若有人细细观察,就能发现,在他的眼睛眶子里,每一颗眼珠子,都是一对瞳仁连在一起。

而他的眉心,也伸出了一只眼睛。

不过很小。

不注意的,还以为是额头上开的一个小伤疤。

其实眉心额头上,开一个口子,有之,但里有不是真正的眼睛,而是松果体的,像肉芽一样的东西。

过去古人类基本都有之。

但后来,这玩意退化了。

因为要激发这玩意,需要足够的血脉之力。

然而血脉之力是有限制的。

那就是一代会比一代弱。

所以,最终,人类已经没有这东西,也没有超能力了。

但刘醒非此刻毕竟是个逆命者。

他的实力,正在一步步的增强。

“这个人——”

撒塔林感觉到口干舌燥。

他意识到了一个问题。

这人能杀光他们。

人类——原来这么强。

其实,人类很强,这是事实。

但大多数精灵往往意识不到这一点。

对大多数精灵来说,她们健康,长寿,拥有人类所渴望羡慕的一切。

甚至有人类贵族抓捕精灵,用无比的贪婪述说他们渴望精灵的一切。

美貌,健康,还有那长葆的青春。

此外,几乎每个精灵都是天生的射手。

而射箭,从来是技术兵种。

它不是苦练三五月就行的,而是往往需要三五年才行的。并且,对于人类来说,长时间练习弓箭,会扭曲了脊柱,造成职业病,折磨后半生。

但这对精灵来说,就是几乎不存在的事。

更不要说精灵的魔法。

那真是奇迹的力量。

一切是那么的不可思议。

所以精灵在面对人类时,是居高临下的。

高高在上。

看不起你。

可问题就在这。

也许大多数人类是如此的没用,废物。

但是,在人类中,往往也会出现一些惊才绝艳的人物。

他们明明接触魔法时间很短,却能有辉煌的成就。

这力量之大,往往让精灵侧目。

好在。

至高之地仍然是在精灵的手里。

不然,一切可真成了笑话了。

嗡。

刘醒非抖落枪杆上的血,他看着手中的长枪,上面已经有了一层的血色纹路。

现在,这把枪终于有了除锋锐,坚固外,第一个属性了。

吸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