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34章 混金灵果(第2页)
混金灵果树,百年一结果,一次结一枚混金灵果。
而一枚混金灵果,则是可以被炼制成一到三枚凝金丹。
也就是说。
只要何松能够将混金灵果树栽下,并好生照料的话。
每隔百年,他都能够获得至少一枚,最多三枚凝金丹。
而凝金丹的价格,在修仙界中的任何地方,尽皆都是极其高昂的。
甚至,就算有诸多灵石,以及大量宝物,都极难换到。
在这样的情况下,何松手上的那一颗混金灵果树,能够带给何松的收益,其实也是远超常人想象的。
只是可惜。
当初的何松,在偶然将那玄幽真君的老家给偷了,并且将其洞府之中的所有宝物一扫而空。
最后,甚至还诱惑诸多修士前来,将那玄幽真君的洞府连根拔起。
从那一日起,何松的心中,便产生了一道念头。
既然自己都能够将玄幽真君的老家给偷了,并且将其洞府之中的所有宝物一扫而空。
那么,日后会不会也有人会如自己这般,趁着自己离开洞府之际,将自己的老家也给偷了。
并且,也如自己那般,将自己洞府之中的所有宝物尽皆取走?
而也正是因为这个念头。
何松在后续离开自己的洞府时,便会毫不犹豫的将自己洞府之中的任何有用之物尽数取走。
这其中,便包括了那一颗混金灵果树。
混金灵果树的价值,可谓人尽皆知。
万一真的被人偷走,何松恐怕也将热血上涌,心中怒极。
洞府被偷事小。
果树被偷事大。
何松在心中闪过此等想法之后,自然便每次外出,都要将混金灵果树给带走。
如此,久而久之。
当何松每次外出,都要带走混金灵果树时。
混金灵果树的生长,也由于何松的一次次外出,而被迫变得断断续续。
现如今。
混金灵果树还在何松的储物袋中。
而何松,在经过了多年之后,却也只从混金灵果树上,获得了一枚混金灵果而已。
好在,这第二枚混金灵果,也仅差数十年,便能够真正成熟。
到了那时,何松将会再次从混金灵果树上,获得一枚成熟的混金灵果。
若是将后续自己手上的两枚混金灵果尽皆炼制成凝金丹的话,带给何松的收益,却是必定不小的。
不过,如今何松倒是没有缺少什么资源。
也无需利用那一枚混金灵果来帮助自己的后辈踏足金丹。
因此,倒也无需将自己如今手上的那一枚混金灵果炼制成丹。
或许。
等到数十年后,当何松再次获得一枚混金灵果的时候,何松才会选择将其中一枚混金灵果炼制成丹。
目光扫过洞府中心处的巨大坑洞,何松稍加思索之后,最终还是选择将储物袋中的混金灵果树再次种在了里面。
以法力包裹混金灵果树,将其放入坑洞之中。
然后再以法力将周遭土壤覆盖其上。
等见到丝丝缕缕的灵气开始逐渐被混金灵果树吸收之后。
何松这才停下了动作,目光也随之扫向了四周。
洞府之中,除了原本用于种植混金灵果树的巨大坑洞之外,还有着不少其他的坑洞。
这些坑洞之中,原本是放置着诸多建筑的。
比如何松日常需要用到的静室。
以及何松炼丹时要用到的炼丹房。还有何松炼器时要用到的炼器室。
以及一些其他的建筑。
这些建筑,也尽皆都在何松离开此地之际,便被何松收入了储物袋中。
不过如今何松已经归来。
倒是可以将这些建筑从储物袋中取出,并放置在洞府各处了。
心中想到这里,何松很快便从储物袋中取出了一座座建筑。
在将这些建筑统统都放置在了洞府之中后。
何松目光扫过四周,对于再次变成原来模样的洞府,也是心中感慨。
不过,在感慨完后。
何松便又来到了混金灵果树下的一座精致小亭之中。
小亭之内。
当丝丝缕缕的茶香开始飘散四周之际。
何松心中也开始复盘起了自己此番外出所经历的一切。
此番外出,何松的收获其实不小。
不仅将自己多年之前所炼的金丹傀儡取了回来,还从哪鬼面真君的手中,获得了一枚修士金丹。
后来,更是将其炼制成了自己的第四具金丹傀儡。
而且,还见到了厚土宗如今的模样。
这些事情,对于何松来说,其实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不过,脑海之中闪过自己此前所做之事,何松也是很快随意挥手。
顿时,三具金丹傀儡便出现在了何松的身边。
目光扫过面前静静站立的三具金丹傀儡,何松稍加沉思。
但最终,还是选择让这三具金丹傀儡尽皆立于原地修行,并负责保护洞府安全。
如此,这三具金丹傀儡的实力,也将随着时间的流逝,而逐渐成长。
做完了这一切之后,何松面带思索,很快便将注意力转到了鬼面真君的身上。
鬼面真君。
如今恐怕已经知晓了何松早已离开了烟云州府的事情。
毕竟,何松当初留在聚宝阁那座府邸之中的灵石,其实也就够那阵法再支撑数月而已。
而何松。
在一路返回云州的过程中,不断的寻找着阴气浓郁之地,倒也花费了不少时间。
这个时间,也已经足有数月。
在这样的情况下,当何松回到云州州府之际,恐怕也就是那鬼面真君知晓何松早已离开之时了。
就是不知道,那鬼面真君在得知自己早已离开之后,会不会在烟云州府的聚宝阁中闹出什么事情。
思及至此,何松眉眼之间有担忧之色一闪而逝。
不过很快,何松的担忧之色,便悄然消失了。
按照何松的想法,就算那鬼面真君真的在烟云州府的聚宝阁中闹出什么事,应该也牵扯不到小青才对。
小青可是按照二人之间的决定,早就已经将一切后患扫除了。(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