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江岚人 作品

第747章 冲呀!(第2页)

  那些贵族小姐,还时不时向他暗送秋波。

  现在,你竟然想让老子去当乞丐?

  那蓬头垢面,一个月不洗澡的脏兮兮的乞丐?

  三天后。

  皇城南面的街头。

  角落里摆着两只破碗。

  哐当!

  两个铜板落在碗里的那一刻,叶博红虎躯一震,赶忙掏出来!

  就连他旁边小弟的碗那一块,也没放过。

  小弟虽然一脸幽怨,但也是敢怒不敢言。

  “今天咱们已经得了十五文钱,购买五个馒头了!”

  叶博红顶着蓬头垢面,一点儿也看不出他的样貌。

  更不会有人联想起,他会是一个英俊潇洒,玉树临风,剑法高超的杀手!

  “首领,那咱们什么时候能杀林墨?什么时候能回故土?”

  小弟一脸幽怨地发出灵魂拷问。

  “活下去,懂吗?活下去再说!

  不过你这个方法还贼好,至少那林侯爷的人,不会认出咱们。”

  “是不会认出,就算大皇子派人回信,也不会认出咱们。”

  小弟闻着一身馊味的叶博红,嘟囔道。

  “老弟,你放心,咱们有暗号,只要不死,活下去就有机会!”

  叶博红反而很乐观。

  经过几日被追杀、被饿到前胸贴后背。

  他如今十几文铜钱在手,顿感希望在眼前!

  可是突然,街头街尾的乞丐蜂拥而动,好像是商量好的一样,往同一个方向跑去。

  叶博红和小老弟一脸懵逼。

  有一个好心地大叔提醒他们道。

  “你们是新来的乞丐吧?新义饭馆每周都会举行一次义饭,就是免费分给你们这些乞丐吃食,你们要是再不去,恐怕是抢不上了!”

  呼!

  新义饭馆!

  叶博红和小老弟的眼睛顿时直了。

  尼玛,这是京都最负盛名的饭馆。

  饭菜好吃到爆。

  想当初他们有钱的时候也曾光顾过好几次。

  “冲呀!”

  两人对视一眼也加入飞奔的队伍中。

  朝阳路新义饭馆。

  此时的林侯爷,被凤喜公主“软磨硬泡”出来散心,顺便到自己饭馆包厢坐坐。